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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兴宁市径南镇圩镇上人头攒动,来往群众都纷纷聚集在市场边等待一场在集市上进行的特殊庭审。兴宁法院巡回法庭的法官们挂好国徽,摆好席位,法槌敲响时,失火案庭审正式开始。
据公诉机关的指控和被告人梁某的供述,去年4月,被告人梁某在径南镇自留山上铲除杂草后,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杂草堆点燃,不料因风势过大,火苗引燃附近杂草而引起山火。经林业专业人员评测,被告人梁某过失引起森林火灾烧毁的山林面积为4.3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00元。被告人梁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悔过。该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群众纷纷表示,法官们走进乡镇集市审理这桩失火案,对他们很有警示的作用,注意森林防火安全是大家应共同履行的义务。此次巡回审判开庭,是兴宁法院推出的司法公开举措之一,旨在通过个案给群众敲响警钟,警示群众注意用火安全,提高森林防火安全意识。
(钟智跃 朱雯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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