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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省质监局官方网站上通报了配制酒等20类食品生产环节进行专项抽检。清远市清龙喷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涌泉牌饮用天然净水“榜上有名”,成为不合格产品之一。
据了解,2012年12月-2013年1月,省质监局组织对配制酒等20类食品生产环节进行专项抽检。本次专项抽检主要抽查了配制酒、饮用水、膨化食品、炒货食品、食用植物油(花生油、食用调和油)、果冻、糕点、水产加工品、饼干、酱油、速冻食品、大米、茶叶、饮料(果味饮料、果蔬汁饮料及果蔬饮料、茶饮料)、蜜饯、含乳饮料、肉制品、米粉、调味料和糖果20类食品,共抽检样品444批次,发现内在质量不合格产品37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产品发现率8.33%。
清远市清龙喷泉饮用水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8日生产的一款饮用天然净水(规格型号18.9L/桶)菌落总数和酵母数超标严重。按照标准,饮用水菌落总数不得超过20cfu/mL,并不得检出酵母数。但实际抽检发现该商品菌落总数为9.7×103 cfu/mL,4.9×103cfu/mL。
目前,省质监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的市质监部门依法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处理,要求有关企业召回抽查不合格产品,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企业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同时,将把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专项抽检力度,督促企业提升食品安全控制水平。
■名词解释
菌落总数:代表食品中细菌污染的数量。其卫生学意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食品清洁状态的标志,用于监督食品的清洁状态,许多食品安全标准都规定了食品菌落总数指标,作为控制食品污染的容许程度;二是预测食品的耐保藏期限,即利用食品中细菌数量作为评定食品腐败变质程度(或新鲜度)的指标。
酵母:酵母是反映产品的生产环境控制情况的重要指标,若产品超出标准范围,说明产品的卫生质量无法保证。瓶(桶)装饮用水的酵母为不得检出。造成酵母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回收空瓶的清洗、消毒不彻底,或者是制水设备长时间没有清洗、更换。
(来源:南方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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