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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件丢损按市场价赔偿
快递新办法施行,首府快递企业压力增
3月1日,新修改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快件丢失、损毁,按市场价赔偿,同时,快件保价可能减少,首府快递企业压力增大。
《办法》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丢失损毁,快递企业应当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客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这意味着,如果没有保价,快递一台笔记本电脑,丢失后,以前快递公司只要赔偿一二百元(运费的3倍),今后,快递公司就要赔偿三四千元甚至更高了。
“如果寄递的是贵重物品,我们一般会建议客户进行保价。”圆通速运乌鲁木齐公司经理秦旭说,圆通速运在新疆每月进出港的快件在70万票左右,丢失的大概占20票左右,损毁或内件不符的更多。
秦旭说,快递运送环节复杂,丢失损毁不可避免。以前没有保价的,都是按最高不超过运费的6倍进行赔偿,新规实施后,类似的赔偿问题将按有关规定,给出合理的赔付。
对于新规定,快递企业经营者表示担忧:一是企业赔偿支出将大幅增加,一票快件运费为二三十元,但价值可能高达数百甚至数千元,新规实行后,企业的快件赔偿金额倍增;没有保价的快件丢失,也按市场价赔偿,客户就更不愿意保价了,快递企业收入也会明显减少。
此外,《办法》首次对快递企业野蛮分拣做出严厉规定:快递企业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毁损快件,违反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处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首府顺丰、圆通、申通、宅急送等快递企业经营者表示,对于野蛮分拣,企业一直在下大力气整治,安装摄像头对快件装卸车和分拣进行全程监控,一旦发现就严惩。
虽然快件丢失损毁按市场价赔偿,但业内人士提醒,市民快递贵重物品时,最好选择保价,发件时保留单据及发票,并对物品拍照、摄像,以便维权时证明其价值。 (记者王艳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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