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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骗三男子9万元获刑4年 钱款老公挥霍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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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4 14: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乌鲁木齐3月4日电(陶拴科 唐临江)  4日记者从新疆昌吉市法院获悉,家住玛纳斯县女子刘红谎称其父亲是电业局局长,只要肯花钱就能办理变压器报装手续,2年时间里就轻易骗得3人9万元。昌吉市人民法院宣判刘红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26岁的玛纳斯县人刘红,是昌吉市一家汽车救援公司的采购员,2010年7月份,结识了昌吉市某砂石料厂的经理王某。便对王某谎称其父亲是昌吉市电业局领导,她能帮助办理一切有关电力行业的手续,并暗示王某需要好处费。

  没过几天,王某的砂石料厂要安装一台变压器,因报批手续繁杂,王某想起了刘红,经过几次商谈,王某先后3次交给刘红“办理费用”70000元。与此同时,刘红用此类谎言还分别骗取任某、李某各10000元。

  两年时间过去了,今年1月,王某等人所托刘红的事情迟迟没有着落,感觉可能上当受骗了,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案发后,刘红承认了自己诈骗的犯罪事实,但所骗赃款已被她和她46岁的男友挥霍一空。

  昌吉市法院认为,刘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人民币共90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归案后能坦白自己的罪行,可依法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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