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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全国两会广东代表的一封信
尊敬的两会代表,你们好,我是广东省兴宁市南部新城拆迁受难村民,首先祝你们工作顺利,上京一路顺风,这次我在看到你们在广东农村报刊登农民对征服有何建议及意见可通过电话,网络反映带话上京,我们拆迁受难农民感到十分高兴,都认为总算有为百姓说话的人了。
这次我想向你们反映的是我们兴宁市政府为了发展城市,扩大城市建设,发展三园一区,大量征地拆迁。这本是好事,我们百姓本应该大力支持,可是兴宁市政府颁布出霸王政策,给拆迁人民带来了莫大的灾难,给拆迁户所谓的补偿1:1等价置换。例如农民占地100平方的两层小楼房,房屋总值1900*100+100*2*1100=410000元。410000/2500=164。这意味着农民200平方的房子才能置换政府安置电梯毛坯房164平方。农民的房子地皮1900元加房子折价每平方米1100元置换政府建的安置房每平方米平均2500元,且利用率仅为85%的毛坯房(拆迁装修补偿费300-500元每平方米)。这种置换方法说明拆迁户的地皮白送给政府且不能等价置换。有的还要自己付装修费才能入住,才能换来房屋面积缩水15%的电梯房。你们说我们老百姓会愿意吗?农民失天失地,还要自己付钱装修。多冤枉啊。这就是所谓的让利于民吗?
现在农村一般建筑都是2层左右。单层的没有空地的还好一点。二层以上的或者别墅造型的房屋就亏多了。现在兴宁市政府规定除住房占地建筑面积外所有花园或空地500元一平方。我们就表示不明白,1900元地皮跟500元的空地地皮对比,一栋占地300平方的两层别墅装修住房(住房建筑占地100平,花园空地200平)还比不上只占地100平方小三层旧屋。这就叫所谓的公平吗?难道政府卖给开发商同一块地皮中也有分三六九等的价格吗?农民向来就有天有地,靠自己辛勤劳动几十年积蓄才建起了楼房,本想日子会一天一天更好的。但现在兴宁市政府这种拆迁赔偿标准让农民如何实现公平呢?我们农民也没有想过靠拆迁一夜暴富,我们农民也支持政府搞新城建设,但是这一切支持都要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上。现在兴宁市政府还采用多种手段对相关人员株连九族,进行恐吓。说今年3月20日拆迁户不同意丈量拆迁就要移交兴宁市政府司法机关,强制实行拆迁,这是什么世道啊?虽然土地是国家的。但房屋是我们私有财产,应受法律保护吧!
以上情况,恳请两会代表实地调查了解,走访关注。
反映人:广东省兴宁市宁新办事处受难村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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