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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一男子使用假机动车驾驶证和车牌,在梅河高速公路兴宁西出入口春运执勤点被民警查获。兴宁市公安机关依法对该男子作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
当日,兴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按照春运工作部署,继续加强对各类车辆的管控力度,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11时许,一辆悬挂粤VS0753号牌的重型厢式货车朝梅河高速公路兴宁西出入口春运执勤点驶来,执勤民警将车拦停后进行检查,发现司机郑某程所持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车辆悬挂的车牌均为伪造的。随后,民警将郑某程带回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经审,司机郑某程对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和车牌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辆货车已被公安机关扣留作进一步调查。(林德培 何旭东 温永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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