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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广东省2012-1013年中小学校历》以及兴宁市教育局“期末及寒假工作”的安排,兴宁市职校根据职业学校特点,第20周的1月17、18号组织进行了期末文化科统一考试(在前进行了专业科实操考试),21周教师进行改卷评卷,填写家庭报告书、实训设备检修等学期结束工作,是符合上级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的,并没有违反有关规定和影响教学质量。
市职校根据幼教专业特点,2012年8月15日起,11春季级幼师班学生第四学期到东莞扬帆教育集团进行“岗位情境学习”和实习实训。根据新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职校幼教专业的学生有计划地与合作办学机构“东莞扬帆教育集团”开展一个学期的“岗位情境学习”。8月10日,职校召集11春季级幼师班全体学生开会,就“岗位情境学习”实践教学项目做了详细的说明与解读,对“岗位情境学习”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采用“告家长书”的方式向家长做了说明,兴宁市职业技术学校、东莞扬帆教育集团、学生三方签订了协议书。8月15日派专车由两位副校长和三位班主任带队去到东莞扬帆教育集团。9、10、11、12月份和2013年1月份每月集中学生,由扬帆教育集团园长、扬帆实践学校教师到各园所进行模块教学和考试考核;并由东莞、深圳的幼儿园一线优秀教师、资深园长授课,手把手带教。学习结束后,学生可选择在甲方推荐的幼儿园顶岗实习,也可选择学校推荐的顶岗实习单位。“岗位情境学习”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而不是赶学生出门,变相打工,目的是为了提高学生的专业实践技能。作为幼教专业学生学习的一个重要内容,这是学习的一个基本环节,不是“顶岗实习”阶段,也不是“提前就业”。
市职业学校其他专业的学生都是在学校完成4个学期的学习任务后,第5至6学期才外出进行实习,没有只读3个半学期提前就业的现象。
市职业技术学校
2013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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