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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通过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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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3 09: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梅州市卫生事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按照《规划》,到2015年,我市人均期望寿命76.8岁,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4张,各县(市、区)至少有一家平价医院,全市卫生服务能力、居民健康水平、主要生命质量指标和医学科技水平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按照《规划》,到2015年,我市市民主要健康指标为:人均期望寿命76.8岁,婴儿死亡率30%,个人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30%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40元。
  《规划》提出,我市将完善城市社 区医疗卫生服 务体系,到2015年确保每个街道或每3万至10万服务人口有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千常住人口执业 (助理)医师1.88人、注册护士2.07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2人。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到2015年实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全覆盖,标准化建设率达到98%。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到 “十二五”期末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 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5% 以上、封顶线16万元以上。(刘世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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