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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泰兴五金灯饰有限公司总店在兴田路十字路口旁边,分店在兴东路“泰兴灯饰城”,我今年在那里工作,九月份的时候父亲被检查发现得了晚期肝癌,在十一月份的时候就行动不便,大小便要有人照顾了,十一月中旬我就请假在家里照顾父亲,十一月尾的时候看父亲身材越来越差,我打电话给经理辞职,准备在家好好照顾父亲,经理那时候竟然说我十一月上的那十多天班的工资不能结,说是公司的规章制度,结果我在家照顾了父亲二十多天,在十二月头父亲因病去世,处理完父亲的后事以后我决定找公司讨个说法,我不知道泰兴的老板懂不懂法律,有没有良心,我在他那里工作了那么久,就像我马上说辞职也应该没什么,按照劳动法的话用人单位是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员工工资的,而且劳动者从辞职开始起三天内就应该结清工资给员工的,但那经理的意思竟然是公司的规章制度大过劳动法,而且我也不是说故意刁难公司什么,毕竟我父亲已经病入膏骨了,你一个那么大的公司,知道了这样的事情,不关心一下员工就算了,还拖欠员工工资,说的过去吗?难道劳动法是摆在那里做样子的吗,我就是很气愤,也知道他那公司有后台,但我不怕,就是要公开来,让大家都知道那是一间怎么样的公司,也希望更多的人明白,就算打工也不是任人欺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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