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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部拆迁的问题,没有动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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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5 10: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几天怎么政府突然停了下来,关于南部拆迁的问题,没有动静了,可能是政府内部出现了不同的声音,可能是被我们的合理诉求给震到了,再者,谁都不愿意去当替死鬼,他们也都怕,为什么呢,做的亏心事多了,怕见到老百姓,他们要注意了,不要让我们见到他们像“表叔”“房叔”那样,我们会把他的手表啊、房产啊、晒在网上。还是那句话,说的比唱的好听啊,后面的跟班就是吠的卖力。我们也支持城市的发展,但是我们老百姓也是要考虑到的,不能你得到的利益9.9,我们才0.1。有的人说土地我们只有使用权,那社会主义是人民当家做主,那怎么说。真是的。政府也真是的,在这个网络发达的时代,他们不可能不知道这些争论,他们没有及时的辟谣啊,及时给公众一个解释。政府你既然说是为了大家,那就要开诚布公,记得毛泽东曾经说过,一个人无论能力大小,只要像白求恩那样,有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我们不奢求政府做到这样,但是我希望政府在制定法律法规的时候多为我们想想,该我们得的就我们得。不要说是豆腐一样,被人拿过多会小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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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5 10:35 | 只看该作者
你以为说拆就拆,真晕。  都没用脑。

起码也要三年内或五年内才能完搞定或者更久。现在只是规划出来,实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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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5 10:36 | 只看该作者
关键是土地征收要提高以前10倍的价格了,所以要重新考量一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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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5 11:26 | 只看该作者
转到山区里去,这样不用折群众的房,成本也不用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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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5 12:05 | 只看该作者
拆旧城改建本来就有问题。兴宁没有地方发展了么?搞得还都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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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5 13:13 | 只看该作者
理论水平好高,还会为民请愿,我选你当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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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5 13:41 | 只看该作者
十八大政治局己经集中吹响反腐败冲锋号,贪官心虚了,不知何时就要被尚方宝剑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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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5 14:04 | 只看该作者
道听途说:由于城南征地阻力太大,暂时暂停发展,有可能留给下任政府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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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5 14:10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苏州屎在当今网络发达时代谁惹谁不好过,安安稳稳做完任届就功大于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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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5 14:55 | 只看该作者
你们就留着你下几代去发展兴宁吧!脑子进饭汤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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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5 15:05 | 只看该作者
明年拆肯定是拆的,只是看城南的村民能争取到多大的赔偿,依法诉求,依法拆迁。双方多勾通别撕破脸对谁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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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5 16:02 | 只看该作者
不合理不合法的征收我们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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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5 17:46 | 只看该作者
雨过天晴,训练有素的拆迁人员将会进场。坚持到底,双方争取两百天之内解决战斗。经济社会要发展,拆迁是一定会的;当地百姓要生活,一定会据理力争。协调好皆大欢喜,动武则连锁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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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5 20:14 | 只看该作者
200天内,新标准哦。
坚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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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5 20:45 | 只看该作者
不太同意,真有十倍给我们吗?我看楼主就是不想我们发展,住上好点的房子吗?我看兴宁现在这帮领导象是想做点实事的人,不能漫天要价了,不过再错过这次机会,我们就再也发展不起来了。想想以前火车站的例子吧,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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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5 21:45 | 只看该作者
这届领导是像做实事的人,支持兴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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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5 21:50 | 只看该作者
紧皱眉头 猛吸一口烟 元芳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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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6 10:37 | 只看该作者
罗坝人/福兴人在看城南人民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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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6 11:19 | 只看该作者
三四线城市发展后劲不足话,投资又转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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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6 22:33 | 只看该作者
城南人民团结起来,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家园,不要让人骗走了我们的田地与房子!否则,我们会悔青肠子的!国家的土地新政很快就要下来的了,我们城南人民要坚决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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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6 22:35 | 只看该作者
国家有明文规定:商业征收,不准强征强拆!城南人民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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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6 22:40 | 只看该作者
这届领导是像做实事的人,支持兴宁的发展
兴城528 发表于 2012/12/5 21:45



   
这届领导是像做实事的人,支持兴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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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6 23:42 | 只看该作者
看阿气好抢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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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7 00:34 | 只看该作者
政府做足功夫,在省级卫视专门做一期节目,在南方日报整版描述兴宁南部新城,在兴宁电视台多次报导政府.人大.政协.统一思想。再人大代表又诉说南部新城美好的蓝图。问;做那么多工作,最核心的是被拆迁的村民同意吗,双方有对话吗,看不到这方面的报导。但愿拆迁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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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7 01:14 | 只看该作者
继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土地收益分配比例后,国务院常务会议11月28日决定修改农地征收补偿条款,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征地矛盾已成突出问题,新一轮征地改革引发期待。

补偿标准能否随行就市

【焦点】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数据,2011年全国国土资源违法线索处理中心共受理近9万件,其中农村集体土地违法占地投诉最多。目前农民主要反映征地补偿水平太低,改革征地分配制度已成为共识。

【观点1】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名誉会长包永江:现在一些网民把地方政府的GDP,谐音为“刮地皮”,隐含的利益逻辑是:以农业产值为标准补偿被征地农民,却高价拍卖用于商业开发,农民没有参与巨额溢价的收益分配。按现行法律规定,征用一亩农地仅补偿几万元,但政府用于工商业开发后,地价就涨几十倍之多,这一征地“剪刀差”引发越来越多的城乡冲突。新的征地制度改革,首先要提高补偿标准,如果提高10倍,农民一亩地就能拿到几十万元补偿,这样农民可以“带资进城”,既能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又可加快城镇化进程。

【观点2】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经济研究司巡视员叶兴庆:一旦被征地,失地农民应当参与增值收益部分的分配。提高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应当根据各地城市化和收入水平“因地制宜”,不好用数字直接量化。

【观点3】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党国英:农村集体土地大体分为耕地和农村建设用地。征用后者,应按城市建设用地的市场价格补偿,哪怕补偿额能让农民在城里买一套别墅都正常。关键是要赋予农民跟地方政府“讨价还价”的权利,通过谈判来确定征地补偿标准。

【点评】城乡一体化已成为改革方向,征地补偿却仍然是城乡二元化的,这加剧了城乡收入差距,征地“双轨制”亟待改革。

一次到位or细水长流?

【焦点】“要地不要人”是不少地方的征地补偿方式,这种一次性补偿的做法,曾制造大批种田无地、上班无岗、社保无分的“三无农民”,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究竟怎么分配征地收益更符合国情?

【观点1】国家发改委城市与小城镇中心研究员袁崇法:不能简单说哪种分配方式更好,关键是政府要尊重农民,给出多种方式让农民自主决策。

【观点2】叶兴庆:面对一次性发放的补偿款,不少农民缺乏理财的观念和能力,导致一些地方频频出现奥迪“趴黑活”“赌博村”等现象。征地入股分红在少数地区已有试点,应当适时推广。

【观点3】党国英:除了征地收益分配,还有一个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政府一定要拿出部分征地收益给失地农民上保险,也要将就业安置等问题通盘考虑,把征地“红利”更多让给农民。

【点评】征地补偿如何分配,要守住两条底线:一是尊重农民多元化的选择权,杜绝替民做主;二是完善失地农民保障制度,防止出现“三无农民”。
能否明确农户是交易主体

【焦点】按现行法规,土地使用权归农民,而产权属于村集体,在这种“双主体”制度下,强势“集体”往往会导致失地农民“被代表”或“被同意”。征地改革如何尊重农民的“话语权”?

【观点1】袁崇法:村集体的土地产权是虚置的,几个村干部能代表农民吗?因此,农户的土地承包权才具有实际的“物权”属性。这样看,征地改革应明确农户为交易主体。

【观点2】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可以坚持村集体对土地的交易主体地位,但它不能损害农民利益。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是永久续签的,这实际上制约了村集体的权力。一些地方因村集体卖地而与农民发生冲突,实质上是村民自治权没有得到贯彻。

【观点3】党国英:有些人反对让农民成为交易主体,认为那样会弱化村集体,这种教条主义不符合市场化改革的要求。英国的土地名义上是国王的,买卖都要找国王签合同吗?征地改革应当配套推进,决不能再搞行政强征或强拆。

【点评】自己的奶酪,他人岂能说动就动?土地修法明确农民的交易主体地位,符合民心,顺理成章。

会不会推高房价

【焦点】有人担心征收补偿标准提高,地价和房价会“水涨船高”,进而加重“房奴”负担,结果会不会这样?

【观点1】叶兴庆:征地价格提高或许会增加城市化的成本,进而给平抑房价带来困难。但这会倒逼一些城市提高新增土地和存量房产的利用率,政府也会因此提供更多保障房。

【观点2】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从土地开发成本看,多数地块征地成本不足总成本10%,难以对房价造成实质性影响。其次,从法规层面保障被征地人的权利,可以加快农用地的流转速度,缓解城市建设用地需求的压力,进而缓解房价上涨压力。

【观点3】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如果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就相当于提高了被征地农民的议价权和话语权,多个主体之间有竞争,反而会平抑高房价。

【点评】提高征地补偿与房地产调控是两回事。前者是调节收入分配,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而楼市调控则是控制投机和投资性需求,二者的目标和路径都不同,不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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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7 01:38 | 只看该作者
“人生最重要的不是你拥有几块切糕。而是人没了,切糕没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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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7 07:33 | 只看该作者
现在什么情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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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7 09:50 | 只看该作者
继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土地收益分配比例后,国务院常务会议11月28日决定修改农地征收 ...
A八 发表于 2012/12/7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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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7 11:48 | 只看该作者
南部拆迁困难重重,为了更快更有效发展,政府有可能考虑移到其他片区开发新城,西郊一代已经知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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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7 12:06 | 只看该作者
国道边的十二口塘今天被十几个人冲进去强行测量,听说还是按室内空间计算,土匪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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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7 16:06 | 只看该作者
南部拆迁困难重重,为了更快更有效发展,政府有可能考虑移到其他片区开发新城,西郊一代已经知晓了。
喜洋洋 发表于 2012/12/7 11:48



    很好,那就去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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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7 16:34 | 只看该作者
团结就是力量!不要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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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8 22:17 | 只看该作者
只要是合理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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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0 23:47 | 只看该作者
政府做足功夫,在省级卫视专门做一期节目,在南方日报整版描述兴宁南部新城,在兴宁电视台多次报导政府.人大 ...
红太阳高高升 发表于 2012/12/7 00:34

说话水平挺高的,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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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1 08:37 | 只看该作者
组织是什么?
“组织”就是
在你遇到困难时,他说要自力更生;
在你遇到不公时,他说要正确对待;
在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他说要顾全大局;
在你受到诬陷时,他说你要相信组织;
在需要有人做出牺牲时,他说组织考验你的时候到了 ;
当需要有人冲锋陷阵时,他说是你的坚强后盾;
在你取得成功时,他说是组织培养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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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1 13:41 | 只看该作者
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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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1 14:29 | 只看该作者
土地改革利国利民,阻碍发展天理不容。改革开放和反贪婪,于官于民都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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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3 22:20 | 只看该作者
政府的手段是以配合十八大全国代表大会建设为由和可以实行土地征收的权利为由。以廉价征收土地,然后再把收回来的土地以高价卖给建筑商。
其最主要的源头还是来源于建筑商,建筑商会以各种手段勾结政府,从中得到土地使用权。这就是兴宁拆迁风起的缘由。


而我们百姓,房屋被拆迁之后,自然会找建筑商买房。 如果,你家的房子或土地被征缴了,地方没得住,粮食没源头。那就集体到市政府门口座着,叫他们管吃管住。
看他们还十八大还是农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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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4 11:0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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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4 12:11 | 只看该作者
只要能够不让百姓太吃亏,大家还是愿意拆迁的,出一个合理,公平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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