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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政府领导:
我是兴宁丽都广场小区业主,我们于2010年9月30日购买了丽都广场物业一套,于今年1月份入住,对小区的管理也是没有什么太多的要求,但最近我们小区的开发商要将我们住户楼下的广场出租给汽车客运公司,作为客运站,我们所有业主得知消息后,都非常担心!一是租给客运站,车来车往,我们住宅区会噪声扰民;二是完全改变了小区的原有干净整洁的环境,由于人流的复杂,日后会出现更多的安全隐患。
以此,恳请市领导解决以上问题,还我们一个宁静和谐的住宅环境!
此致
敬礼!
咨询人 吴秀玲
时间 2012-09-19 11:5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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