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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有机结合“百日专项行动”、“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切实加强领导,针对单位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良好。
“中秋、国庆”放假期间,实行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值守制度,落实专人及时、准确上报信息,以便及时掌握和处置各种应急情况。
兴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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