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257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平远出台奖励办法打造“休闲胜地、生态慢城”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8/3 10: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全力打造“休闲胜地、生态慢城”,近日,平远县结合实际正式出台《平远县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办法》规定,县财政每年安排500 万元设立专项旅游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旅游策划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宣传推介、人才培训等。其中,凡评定正式挂牌营业的五星级旅游饭店,一次性可获奖500万元。
  该县规定,凡完成辖区内旅游景区规划编制并通过评审的镇,每个镇或项目可获规划奖励5万元。经县旅游工作委员会确定的重点意向性旅游项目,可配套5万元的前期工作经费,用于项目策划包装与推介;待落实投资主体,项目启动实施后再给予2万元奖励。对新上的旅游重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投资单位10万元奖励;对新建完成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旅游重点项目,每户企业可获3年20万元贴息资金。对成功实施有效推介平远旅游形象的重大创意策划,可获奖1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3A 级以上的旅游区(点),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5A级20万元,4A级10万元,3A级5万元。对评定正式挂牌营业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游饭店,分别一次性奖励500万、100万和20万元;对引进国际、国内50强酒店管理集团品牌并当年冠名营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和20万元。
  另外,该县还对“引客入平”的旅行社,新创的特色小吃和风味菜肴,农家乐,标准化农业观光园,旅游从业人员队伍,旅游商品经营和产品开发等也作出规定,给予20万至1000元不等的奖励。
  (朱双玲 李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08126561号-15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10/8 14:38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