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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 大力推行居家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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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8 1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者罗娟娟 通讯员杨伟星)今年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暨老龄工作会议上获悉,至2015年,我市将基本形成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并努力实现居家和日间照料服务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的农村社区。
  目前养老床位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据统计,全市目前有7个县(市、区)建有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乡镇敬老院117间,民办养老机构15间;全市共有养老床位7592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11张,低于全国19张和全省13张的平均水平。
  按规划至2015年,我市养老床位总数应达到19000张。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市将通过公建(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出台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或运营补贴政策,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目前,我市第一批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床位建设补贴资金已经下达。同时,我市还将加强与港澳和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养老服务行业在资金、项目、人才等领域的对接和合作,鼓励社会各界养老服务提供者来梅兴办养老机构。
  大力推行居家养老和日间照料服务
  目前,我市90%以上的老年人居住在家庭,居家养老成为绝大多数老年人的意愿和实际选择。我市重视和巩固居家养老的基础作用,近年来探索了不少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举措,但并未在全市铺开。会议提出,至2015年,居家和日间照料服务将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的农村社区。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市今后将全面开展县(市、区)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的三级服务网络建设,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在城市普遍展开,在农村逐步发展。
  城市社区如何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呢?市民政局局长何小卫告诉记者,今后主要有两种建设模式:一是建设标准的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为辖区内有需要的60周岁以上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心理辅导、康复训练、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等多项便利的居家养老服务;二是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星光老年之家”、老人活动中心等为服务平台,通过加强完善功能设施建设,引进专业管理和服务队伍,发挥居家养老服务效能。
  改造农村养老服务设施
  为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今年我市将启动农村养老服务建设“幸福计划”,重点改造建设一批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养老服务设施,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娱乐活动、日间照料以及托老服务。同时,按照省的要求,我市将进一步实施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计划 (即“霞光计划”),以乡镇敬老院为基础,充分利用现有土地和撤并乡镇后空置的学校、政府办公场所等闲置资源,通过改建、扩建、置换等方式,到2015年建设2间拥有300至500张床位的区域性敬老院,在保障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求的基础上,向农村低收入、高龄、独居和失能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为农村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供示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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