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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广州梅州职教扶贫招生组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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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09: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梅市教[2012]1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精神,落实广州市与梅州市对口扶贫协议,2012年,广州市统筹安排梅州市400名贫困生在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学制3年,贫困生在广州学习的学费、实验实习费由广州市财政核拨,学生就学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及个人生活费用自理。
为做好2012年广州梅州中等职业教育对口帮扶招生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梅州市各县(市、区)有志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家庭贫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或因家庭变故造成家庭贫困的学生),有低保证明优先。
二、名额分配

将400名帮扶名额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详见2012年广州梅州职教扶贫招生名额分配表),在名额分配范围内,学生可自选学校和专业(学前教育专业除外)就读。


三、招生方法
帮扶贫困生招生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人社)局按贫困生招生办理程序办理。
四、办理程序
1.由学生本人填写《2012年广州梅州职教扶贫招生申请审批表》(附表2)并提交初中毕业证和户口本复印件,经学生在读的初级中学及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镇政府核实并提出意见;
2.镇政府盖章后,报读技工学校的(学校名称中含‘技工’或‘技师’字样),先送当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后,再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报读职业学校(学校名称不含‘技工’或‘技师’字样)的,将《广州梅州职教扶贫招生申请审批表》等相关资料直接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将《2012年广州梅州中等职业学校职教扶贫学生汇总表》名单汇总后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各县(市、区)教育局按将《2012年广州梅州职教扶贫招生申请审批表》(附表3)和《2012年广州梅州职教扶贫招生学生汇总表》(附表4)于 7月20日前将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报市教育局高中和中职教育科,联系人:曾勇燕,电话:2180892,电邮:2180892@163.com。相关材料经市教育局或人社局审核通过后,由广州市招考办和录取学校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分发到学生手中。各贫困生被学校录取后,须按期到学校报到注册,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未报到注册的视作放弃资格。
4.由于名额有限,学生报读广州职教扶贫学校指定专业的,按先报先录的原则录取,并将会在中招的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录取阶段优先录取。
广州梅州职教对口帮扶工作是贯彻广州梅州两市对口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贯彻实施双转移战略的重要措施,是体现党和人民政府对贫困家庭子女的关怀,是有利于贫困家庭脱贫奔康的一大喜事。为把这一好事办好办实,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要结合扶贫“双到”工作,把此项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大力宣传,认真组织,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附件: 2012年广梅对口扶贫表格.xls
  含: 1. 2012年广州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招收梅州市贫困生计划表
       2. 2012年广州梅州职教扶贫招生名额分配表
       3. 2012年广州梅州职教扶贫招生申请审批表
       4. 2012年广州梅州职教扶贫招生学生汇总表



梅 州 市 教 育 局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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