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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迅速制定“兴宁市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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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5 22: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看兴宁新闻,相关人士正在加紧制定“兴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但未曾听见制定“兴宁市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的文件。我感觉很奇怪。因为眼下园区建设中最突出的矛盾不是在国有土地上征收房屋,而是在集体所有制的土地上征收房屋。而现在农村大部分农民房都是建在宅居地或自留地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居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总不能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的办法来管理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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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5 22:44 | 只看该作者
市政府没有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团,凭空吆喝。发达地区有建立智库、顾问委员会、专家组。而我们这里仅凭一些领导个人臆想做事,缺乏系统性、延续性和可操作性。要想有所为,必须具有前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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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08:08 | 只看该作者
能者越来越多啊,不错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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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08:19 | 只看该作者
恩,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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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09:36 | 只看该作者
从德国传来的某个组织,竟祸害中国八十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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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3:28 | 只看该作者
民生热点,房产居首”,这是前不久一家媒体有关两会的一篇重点报道的标题。这里的房产,当包括地产在内,即房地产也。房地产,与教育、医疗、社保一起,构成了当前中国社会的四大民生热点。

房价飙高,居高不下。原因何在?论者见仁见智,莫衷一是。而我始终认为,土地的黑幕交易,当是其首要因素。如今之“地皮”,已越来越成为稀有资源。事实上,哪个房产商手里有地,哪个房产商就会有钱有利,就牛皮哄哄。而地由何来?地球人都知道,当今之世,这种稀缺资源,要拿大钱去买;而在中国,往往还要“权”字与钱相互作用,才能办成类似“拿地”这样的大事情。

于是,有人说,如今的国土资源,在有些人那里,已经沦落为官土资源了。

这是嘲语,又乃实话。看看这些年在房地产黑幕交易中倒下去的一个个贪官污吏,就可证之不诬。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日前通报,2006年,全国查处结案土地违法案件90340件,处理相关责任人3593人,其中2名省部级干部受到党纪处分。这个局的局长张新宝指出,“在全国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取得阶段性成果之后,一度被遏制的土地违法势头,在一些地方出现反弹,地方政府主导 以租代征 仍是当前主要的土地违法形式”。

张新宝局长之论可谓一针见血。在一些地方,在一些官员那里,土地,好像不是国家的,不是国土资源;也不是人民群众的,不是老百姓的命根子。相反,往往成了他们“权杖”下的玩物。前些年是一轮接一轮的“圈地运动”,或是用“开发区”之类的名义占用,或是以“政府公用”为由强制性地侵民利益,致使大批良田沃土被“城市化”、“城镇化”、“现代化”了;“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土地交易中甚嚣尘上;还有的,土地甚至成了一些地方官员赠与女明星们的赠品!当然,这其中,隐含了相当量的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黑幕腐败! 当国土资源成为一些官员手中的官土资源,其恶劣命运和恶劣结果可想而知。

圈地被遏止,国家在严查,民众在声讨,现在呢,则又变换手法,“以租代征”了。君不见,有些地方,“官土交易”仍在变相进行,一租,就是几十上百年!占用的以新的形式照样被占用了,“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照搞不误,“租用”之中的权钱交易、黑幕腐败,也只是换了一种方式在照常进行。特别是在基层,“村组集体非法出租土地、变相买卖土地现象增多” 张新宝局长如是说。租呵卖呵,土地在呻吟,多少形式主义、急功近利乃至黑幕暗箱交易假汝以行!

土地,是国家的;土地,是人民的。这是一个基本原则。但是,即使在今天,在不少地方,它仍是官员手里的橡皮泥,仍是他们权柄权杖之下的可以随意处置的官土资源!这是十分可怕的!如不坚决采取措施,我们为数不多的稀罕的土地就会越来越少,某类官土交易中的腐败就会越来越多。这是一幅十分可怕的图景,我们切不可掉以轻心听之任之!

十分寄希望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对之施以铁腕;十分希望一定要严法铁律,寸土必惜,寸土必争,寸土必保,严打违法者,严处顶风作案者,严儆蠢蠢欲动者。如此,才能确保我们的土地永远姓“国”,永远姓“民”,而不至于沦为一“官”之私财,成为他们玩弄于股掌之中的交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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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3 11:59 | 只看该作者
是的。能人越来越多了。是好事。这就是征用农民土地要区分国家国防建设用地与商用性征用农民土地的界限。现在不是计划经济,是市场经济,商用性征用土地就要根据市场价格来征用。一刀切,拿农民的土地以国家牌价标准来征收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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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3 14:51 | 只看该作者
征收农民土地每平方70多元,商住区市场价格不低于2000元吧?城区低则2000元,高的3000—4000元。土地升值谁都知晓,往后会更高。是什么价格?是农民得大头得实惠,还是政府得大头得实惠?真正给农民的是多少?请问政府是什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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