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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梅江区人民法院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城北镇月梅村坳下村民小组的一房屋进行强制拆除,保障了江北宜居城乡建设工程的顺利推进。
昨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经过确定警戒范围、法官宣布案件执行、现场清理、证据保全、腾退屋内财产并搬运到安置地点等程序后,执法人员开始依法拆除。在一台大型拆除机械的轰鸣声中 (如图),村民林某的房屋随之倒下。
据了解,城北镇月梅村坳下村民小组位于江北宜居城乡建设工程二期范围内,共有房屋41座(其中老屋5座),常住71户,分散在海内外的后裔达数千人。经过工作人员细致地工作,该村民小组绝大多数村民尤其是离乡多年、旅居海外的宗亲后裔们纷纷返乡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约率达98%以上。据介绍,林某的房屋、附属等设施核实补偿结果为97.6万元,但林某却采取闭门不见、不许进屋的“策略”,提出不进行房屋丈量、不按标准计价,房屋征收按别墅标准补偿380万元的要求,并扬言以暴力对抗。
在工作人员多次上门沟通难以使其“转化”后,梅江区政府于今年1月中旬发出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在林某没有申请行政复议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前提下,依法向区法院申请行政征收房屋裁决。区法院受理案件后到强制执行的10多天里,法院领导和干警反复做林某及其家属的工作,但多次教育、疏导和调解均无果。因此,法院依法作出准予执行的行政裁定,并对其房屋进行拆除。(曹优生曾仕谦钟兴明黄永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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