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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午,兴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市“三打两建”办公室、工商、质监、药监、公安等职能部门共20多人捣毁兴城东城路一无证照自制泡制酒窝点,共查获无证照生产的泡制酒1200斤,案值15.2万元。
按照省、梅州市深入推进“三打两建”工作会议精神,兴宁经信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加大力度对重点区域,可疑单位进行摸排,继日前捣毁一个无证照自制人参酒窝点后,又一全新突破。该药酒行专门生产自行浸泡的各种配制酒、蛇药酒、龟药酒、鹿血酒等,品种达十几种,该酒无厂名、厂址,并且当事人李某夫妇未获得酒类生产资格,自制泡制酒,属于无证照非法生产酒类产品,违反了《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经信局当场对该药酒行开出询问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酒品。
下午,当事人来到酒类专卖管理办公室接受询问,据当事人李某交代,该酒行自今年开业以来共泡制药酒1500斤,平均销售价格为100元/斤,目前已销售300斤,泡制的酒基(米酒)来自江西。该酒行有酒类零售许可证,但无酒类生产许可证,而不知法的当事人李某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反《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在酒类专卖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教育下,承认自行泡制、销售药酒行为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认错态度较好,表示服从酒类专卖管理部门的处罚。
本次案件的规模较大,涉案的酒类产品品种较多,是目前“三打两建”行动开展以来,经信局查获的金额最大最具影响的一宗案件,从另一侧面反映出市民对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认识有限,法律意识淡薄,食品安全问题警觉性不强,仍需我们加大力度对酒类行业的监管和宣传,杜绝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行为,营造良好的酒类消费市场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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