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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城瓶装液化石油气作价办法调整 煤气送气费每瓶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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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2 11: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者刘遐昶 通讯员梁启亮)由于源头气价一直处于高位运行,日前,市物价局发出通知,对梅州城区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作价办法作部分修订,同时进一步完善现行价格备案制度。
  新修订的作价办法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在严格控制流通环节作价差率的基础上,由经营企业按规定作价办法制定具体销售价格,并报价 格主管部门备案。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的作价办法不变;瓶装(净重标准14.5公斤)液化石油气的批发环节和零售环节差率仍为不超过3% 和4%(不包括送气费)。
  新作价办法对运杂费和送气费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长途运费由200元/吨调整为300元/吨;市内短途运费由2元/瓶调整为3元/瓶。新作价办法还规定了送气费每瓶3元,六楼以上步行楼梯可加收1元。新作价办法对调价周期也进行了规定,由原进货价格3天内下降超过150元/吨时调整,改为下降超过200元/吨应主动调低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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