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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可发手机短信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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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1 09: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4月24日,由广东省纪委、监察厅统一规划建设的“广东纪检监察手机短信举报平台”正式开通,平台覆盖全省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可以接收本省移动、联通、电信3家移动运营商的手机号码发来的举报短信,群众只需编辑手机短信,就可随时随地举报违纪问题。
  省纪委省监察厅接收群众短信举报号码为10639999;梅州市纪委监察局为106399990753;各县(市、区)在市级号码后分别再加1、2、3等扩展号,具体号码为:
  梅江区纪委 1063999907531,
  兴宁市纪委 1063999907532,
  梅县纪委 1063999907533,
  平远县纪委 1063999907534,
  蕉岭县纪委 1063999907535,
  大埔县纪委 1063999907536,
  丰顺县纪委 1063999907537,
  五华县纪委 1063999907538。
  编辑举报短信发送到相应举报号码,即可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交举报信息。短信编辑格式为:“举报人姓名#被举报人姓名#被举报人单位#职务#举报内容”,一共5项,用四个“#”隔开(匿名或没有内容的信息项填“无”)。短信举报平台设置了严密的信息安全保密措施,以保证群众举报信息的安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收短信举报后,即按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有关规定对信息进行处理。(史继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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