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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虚假发票骗取医保金 五华农民获刑3年罚金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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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4 10: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了支付治疗费用,五华华阳古某用虚假发票骗取农村医疗保险金28000多元。近日,古某被五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
  古某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因患有肝硬化疾病曾于2009年7月到广州市中山三院住院治疗,并报销了医疗费。后又于2010年11月15 日至2010年11月22日,治疗七天,用去医药费人民币6000多元。为了报得更多的医疗费,在2010年12月,古某再到该院复查肝病时,在医院门口票贩子手中买到一套能在农村合作医疗办报销的有关医疗报销凭证,将在广州市中山三院住院时间虚假为2010年11月15日至2010年12月23日,住院医疗费用虚假为人民币80000多元,然后指使其父亲持上述假的医疗报销凭证到华阳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了报销手续,共骗得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款28000多元。
  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古某采用虚假发票骗取医疗保险金,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鉴于其能坦白认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谢刘权 涂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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