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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日前下拨今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7320万元,以进一步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
市财政局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尽快组织实施,力争在春耕前将补贴资金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积极支持春耕生产。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健全补贴财务公开制度,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据悉,2012年我市农资综合补贴资金补贴标准为57元/亩·造;省级种粮直补资金补贴标准4元/亩·造;市级种粮直补资金补贴标准0.3元/亩·造;各县(市、区)种粮直补资金补贴标准0.13~0.3元/亩·造。(黄定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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