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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下班回家,我经过兴宁一家医保定点药店,想起家里的感冒药已经用完了,就进店去买药。在琳琅满目的药品柜前,我选中了一种从未用过的抗感冒药。我拿着那种药问老板娘:“这药多少钱?”老板娘看了看我手里的药,不假思索地说:“六块半!”可当我掏出医保卡要刷卡消费的时候,她却连忙改口说:“怎么?你是刷卡的?那可得要7块了!”我争辩说:“刚才不是说好是六块半的吗?怎么刷卡就变成7块了?”她不紧不慢地说:“刷卡是要付手续费的,当然贵一点了。你要是嫌贵,你就付现金啊!”老板娘咄咄逼人,我最终只好就范。
只因是刷卡消费,仅仅几块钱的药,就要比现金支付平白无故多出5角钱。钱虽不多,可这样的霸王条款,实在让消费者难以接受。(邓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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