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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玉娇 通讯员叶远中 张奎宏)兴宁市工商局和消委会针对农村消费者反映的种子发芽率低、家电质量、伪劣肥料、农机维修等热点问题,加强农村消费维权力度,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兴宁“服务三农力解纠纷、成功调解退款近58万”这一涉农案例入选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的 “2009年广东省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据了解,去年,兴宁市工商局在兴宁全市范围内建立了100个红盾服务维权工作站,方便了农村消费者就近投诉。同时,在城区、乡镇、商场、超市、公共场所等张贴消费温馨提示,公布12315和消委会的投诉、举报电话,进一步提高和加强了农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去年,兴宁12315 举报中心和兴宁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申诉、咨询、举报459件,其中农村消费者申诉80件,成功调解80件,挽回经济损失63.8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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