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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友,阅看你上述,再接着涯说完。绩效管理、末位淘汰是不同的述语,概念內涵也不同。末位淘汰最早是竞技项人的口头语;绩效管理是西方企业管理企业的措施,后进入国门被普遍经营者采用。准确说,“末位淘汰”是处理原则;绩效管理是评估方法。二者是严格不同的。类同于程序法与标准法。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相近。尽管很接近,但不能混掺顶用。不但“判决”是准确的,而且取证、审询等也是正确的。末位淘汰既然是认通则,就要有普适性,对什么情况什么职业什么工作人都可用、能用,而末位淘汰证明己没有普遍合适性。就是拿竞技项,也不是拿“末位”淘汰,真正的是拿成绩淘汰(有并列情况发生),只是很多低成绩与末位连在一起多可能,为了易记通俗用“末位”代替本义说传播。绩效考核(管理)是根据(成)绩与效(率)来进行的,它是考核方法,不是社会活动的选择优劣的基本原则,因为许多工作不能或不完全可以用绩效去管理的,“绩”难见到,“效”久未知。如基础教育、科技研究、探索发现。甚至要几代人后才有点“绩”和“效”。还有,末位淘汰处理不符合社会“以人为本”的原则。至于滥用“末位”造成的后果前述说,不再说了。像对本帖题说伪命题,一是“末位淘汰”不符合中小学基础队伍的考核原则。企业管理的方法可以借鉴,但不好照搬来来管理教师、学生、学校。某种意义可以说学生是教师工作的产品,但不是一般的产品,有完全本质特征的区别。教师工作制造的“产品”学生,至少这“产品”的价格,物价局就定不了,价值多少经济学家也不知多少。供参考启示。请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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