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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城南,那是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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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地方政府出台哪条规定?如果有规定可以作为证据告他。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2/12/20 13:04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5-31 来源:办公室 阅读:800


为深入贯彻落实梅州市新型城市化工作会议关于“统筹城乡、以城带乡,全力加快新型城市化步伐”的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村民建房,经请示兴宁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暂停全市范围内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的申报,待《兴宁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出台实施后,经住建部门核发《乡村规划许可证》再申请用地审批。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所暂停受理辖区内村民建房用地申请;

二、各所前期已受理或已上报的村民建房用地材料,待《兴宁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出台实施后,按其相关规定完善有关手续后再进行申报;

三、前期已上报至我局的材料,请各所于2012年6月30日前到土地利用股领回。


兴宁市国土资源局

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从长江黄河的言论来看,他就是一个法盲,还整天冒充很懂的样子,

还是一个眼红的五毛党,但是政府对他这样忠心的XX,却连五毛也不舍得给,真是可怜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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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1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他那有能力解释呢,他连政府的相关文件都没看过,就糊言乱语,不懂装懂
说白了,他就是一个无赖和法盲,
还是一个脑残的,整天切糕啊元芳的,拿弱智当时尚,真是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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