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8055|回复: 2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城南征收疑问

 关闭 [复制链接]

2

主题

13

帖子

37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12/14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政府征收城南土地,然后“招、拍、挂”卖给开发商,使用权70年。
要是农民组织成团体公司,然后与开发商合作,租给开发商70年的使用权,地还是农民的,每年农民又有收入。何乐而不为呢??
国家政府是为民生,民生为何不在解决自身的问题下,又增加了城市的建设发展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08126561号-15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5/19 03:53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