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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局:快递货物遗失只按邮资赔偿是霸王条款
双十一将至,快递行业进入全面备战状态。近年来,随着快递行业完善,包裹的传送时间大大减少。但是,由于部分快递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快递送货不及时,寄递物品损坏、丢失等情况依然时有发生。
在11月3日举行的以“规范发展本市快递行业”为主题的上海市政协委员视察活动中,上海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引导大型电商平台、交易量较大的网店加强与快递企业的合作,特别是在“双十一”“双十二”等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开始前强化规范服务,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投诉率。
快递服务协议存在“霸王条款”现象
据上海市工商局介绍,目前注册在上海且经营范围包含国内快递、国际快递的企业有2100余户,快递订单数不断增长,但由于部分快递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业务承载能力不足,经常导致快件配送滞留、快递物品丢失,引发赔偿争议。
2017年上半年,上海市工商局12315中心接到快递类投诉3660件,同比增长31%。申通、圆通、韵达、天天、汇通排名投诉量前五,投诉量占总投诉量的60.87%。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三方面:快递送货不及时,寄递物品损坏、丢失时有发生,快递服务协议存在“霸王条款”现象。
上海市工商局表示,“霸王条款”具体表现为当快件丢失、毁损或短少,快递企业有时会通过《快递运单契约条款》《运送服务条款》《快递服务协议》设定一些条款,以减轻或免除经营者的违约责任,如货物遗失或损坏只按邮资赔偿等。
而“先签单、后验货”的行业潜规则,也为消费者维权增加了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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