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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兴宁的房产难以办理房产证?我认为主要有以下方面的原因:
1、房地产法律方面存在漏洞。法律(规范)方面对房地产开发商交房条件并未进行强制性规定,对房地产开发商并未达到交房条件交房给购房业主的这种违反法律(规范)规定方面处罚缺失。房地产开发商钻空子提前把房子交给购房业主,结果在某一环节出现问题而无法办理房产证。
2、购房合同方面存在漏洞。一般情况下,业主与开发商双方以签订的《购房合同》具备的交房条件为“该商品房经建设、监理、设计、勘探、施工五方验收合格”的这种条款。
根据有关规定,应该综合验收后方具备交房条件。所谓综合验收,就是五方主体竣工验收后,经消防、规划、环保、人防(如果有)及其他法律规定部门验收后,并出具验收文件在主管部门备案。结果,房子移交业主后,由于在某一环节未能通过验收,从而建设工程项目无法在主管部门备案,因此也就无法在有关部门办理房产证了。
3、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缺失。规划、报建、过程(竣工)验收、备案等某一环节或全部手续不全,而政府主管部门在房地产开发建设中把控不严、监管缺失,并任由开发商把房子交给业主,结果导致房子无法办理房产证。
4、小产权房(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建设的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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