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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新兴豪庭业主上访维权材料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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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31 14:2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兴宁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物价局、各新闻媒体单位:
   
我们是兴宁新兴豪庭的业主,现就兴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3月24日签发的《关于协助做好禁止销售超机场限高商品房的函》新兴豪庭出现在名单中,全体业主表示强烈反对和抗议,希望政府各职能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密切关注民生民情,重新慎重考虑实际情况,而非一刀切。期望能得到你们的关注并解决实际民生问题。
   
一、情况描述 新兴豪庭业主,分别于2013年4月至2016年3月期间,在兴宁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新兴豪庭分公司购买的商住房,从2008年开始建设之初,到商品房验收,至银行贷款,都没有任何关于该小区楼盘超机场限高的传闻或官方明文提示和禁止!从审批到验收,兴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作为主管和监督单位,也从未要求开发商(简称。新兴豪庭有限公司)停工整改!到2016年新兴豪庭已经售过半,而在函中提到的“确保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全是空话。如果真是超高违建为何在楼盘还没封顶时不报道。不阻止而是等售完才出文。如果真是超高违建地税局为何可合法收取我们的税。如果真是超高违建银行为何不用任何抵押就可以办按揭。如果真是超高违建那开发商的预售证是怎么批下来的。又是谁批给他们的。如果超高违建怎样整改?如果政府向机场部队请示调高净高度没批下来我们的财产谁来为我们保证。 我们购房时是一次交清所有费用或通过银行按揭的,国家契税是我们业主接到地税局电话后才自己到兴宁地方税务局缴费的。我们不欠甲方以及政府部门的任何费用,同时己缴纳税收,但迟迟未办理到房产证。现兴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纸文件之下,新兴豪庭正规商品房与小产权房一般无二--禁止出售,禁止转让,禁止过户,不能作为抵押物贷款,已造新兴豪庭业主所有权物无端贬值,这种以一纸文件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显然是不成熟欠考虑的。如此朝令夕改,政府公信力何在?
二、上访诉求方面 为从源头解决问题,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广大业主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如下诉求: 请求在2016年3月25日前购买新兴豪庭的业主办理房产证。严格地讲住建局的发函,已构成对新兴豪庭的侵权。这是物权人在物权遭到侵害后的正当主张行为,明确主张物权回归流通功能。
三、我们有法可依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而制定本法"。第四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四、我们的诉求是合理合法的 军民鱼水情,我们支持国防,驻兴机场部队建设,但是兴宁住建局的有令不禁或开发商的有禁不止,作为普通业主是毫不知情的,更没有渠道知情。实际上,时到今日,新兴豪庭距离机场多少,限高多少,超高多少,要整改,怎么整改,是开发商还是政府部门来整改,有没有整改时间表?住建局并没有说明和解释。而是一纸令文,让平头百姓来承担政府部门或工作人员的失职或渎职的恶果,显然非常不合理,更不合法,我们表示强烈愤慨!!
五、我们现用书面形式 将上诉材料送达递交到:兴宁市党委、市人民政府、市信访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巿国土资源管理局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新闻媒体。 期待得到圆满解决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这是习主席曾经引用的典故。我们相信人民政府为人民。希望各政府职能部门以民为本,倾听民声。 在事件得到圆满解决之前,我们将保持维权行动,将采取合理合法地逐级上访的形式进行维权活动!理性,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也是社会正能量。我们希望军地融洽,军民一家亲,坚信兴宁市委市政府的领导班子有足够的智慧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共同创建文明,和谐的社会!
此致
期盼
   
兴宁市新兴豪庭全体业主呈上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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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31 14:28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维权。还业主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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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31 14:29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维劝,还我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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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31 14:33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维权。还业主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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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31 14:43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维权!还我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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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31 14:4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维权,还业主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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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31 14:4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维权!还业主房业证!!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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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31 14:49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还我房产证!还我房产证!还我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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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31 14:5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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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31 14:54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合法维权。还我产权。还我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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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31 15:03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政府应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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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31 15:13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打倒土匪,合理维权,还我房产证,还我产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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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31 15:32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维权,还我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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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31 15:56 | 只看该作者
老百姓支持老百姓,法院不一定支持,因为官商相通,利益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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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31 16:17 | 只看该作者
合法维权。还我产权。
本文来自:http://ms.xna8.com/thread-42140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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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31 16:18 | 只看该作者
合法维权。还我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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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31 16:23 | 只看该作者
合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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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31 16:24 | 只看该作者
合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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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31 16:31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政府应该责令开发商无条件退房赔偿,这是最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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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31 16:43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维权,要求彻查兴宁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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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1 14:51 | 只看该作者
合法维权。还我产权。还我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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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1 14:52 | 只看该作者
合法维权。还我产权。还我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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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 15:17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全部是法氓,听某某开发商说。一般不包办证,只协助手续。因为没有审批权,!我试问开发商,那你有土地证吗?有住建部门四证吗?他说有没有一样的。反正一套房比如四十万,压个办证二万,,三万,,那我还是三十七,八万。没有损失。办不了证谁也没责任,政府也没责任。合同书没写包证,唉法律漏洞。现在业主们闹,政府只好叫你们走法律。最后一场空。不会有开发商说包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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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 16:04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那就是不卖,不拆,不办证,那开发商房子不卖出去不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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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 16:27 | 只看该作者
新兴雅苑住户123 发表于 2016/3/31 16:31
政府应该责令开发商无条件退房赔偿,这是最好的办法

错!应该是政府和监管部门需要负全责!开发商没有报建?不可能!政府和监管部门不知道?更加不可能!想想谁应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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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 17:01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规范建筑市场,住建局规范了。开发商没有抬杠价格,没有质量问题。政府监管到位了,政府只是希望开发商守法经营,政府没有权强治开发商快去申请办房产证。只是协议下,开发商拖延也没办法。问题是银行为什么不抵押可以放贷。有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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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 17:08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找不到理由,输官司。什么物权法?老拿物权法说,业主们有没有房产证?没有吧,那来物权了。一句话协商。再闹下一场空。希望政府出面去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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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 11:14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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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 13:37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错!应该是政府和监管部门需要负全责!开发商没有报建?不可能!政府和监管部门不知道?更加不可能!想想谁应该负责!想想现在谁最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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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3 00:23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合理合法维权,放平心态,游行当运动,出下汗,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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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3 17:54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维权还我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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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3 19:49 | 只看该作者
习总知道就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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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3 19:49 | 只看该作者
习总知道就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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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3 19:53 | 只看该作者
造孽啊!!!~~最近2建很倒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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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3 20:1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维权,还业主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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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17 14:15 | 只看该作者
不忘初心,还我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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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7 14:5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维权!支持维权!支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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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7 14:56 | 只看该作者
支持购房人依法拿不动产权证。乡亲的合法财产受宪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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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8 11:43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维权还我房产证, 我也买了此楼盘,还是最近才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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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8 14:08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广州塔都因为军方要求限高砍了几十米 何况个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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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8 15:07 | 只看该作者
强烈支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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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9 11:14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兴宁ZF有很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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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9 15:34 兴宁A8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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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0 01:04 | 只看该作者
没办法!军用大过民用!开发商比你还要急,现在不归广州军区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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