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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兴宁市公安局在省公安厅部署的“断源”专项行动中,快侦快破一起强迫交易、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件,兴宁市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罗某辉、李某仁因涉嫌强迫交易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辉、李某仁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今年4月,兴宁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在“断源”专项行动中对该案立案侦查。经查,兴宁市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罗某辉、李某仁为低价购买陈某所有的宁新街道办事处城南村一块土地,在明知陈某与某房地产商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并已收取定金的情况下,通过打电话或当面威胁陈某,同时指使他人用毁财恐吓的方式打击报复土地交易的中介人员。在罗某辉、李某仁多次威胁、恐吓下,陈某不得不和某房地产商解除合约,以较低的价格将面积为5410.3平方米的那块土地卖给罗某辉、李某仁。同时,兴宁市公安局在侦查中还发现罗某辉、李某仁违反国家金融管理制度,以高额利率向社会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至2011年4月止,两人先后单独或一起以公司名义非法吸收资金达2240多万元人民币,其行为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秩序。
5月16日,经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兴宁市公安机关依法对涉嫌强迫交易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罗某辉、李某仁实施逮捕。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了解,近期,兴宁市公安局强势开展大要案侦破新攻势“断源”专项行动,连续侦破多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狠狠打击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兴宁市公安机关表示,将按照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入推进“断源”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犯罪活动,对有组织实施暴力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团伙,特别是涉及经济领域,强占土地开发、强包工程项目、强供砂石建筑装饰材料等,以及以公司企业名义利用各种方式聚敛钱财的非法行为,坚决一查到底,为兴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何旭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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