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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学院原党委书记江文富一审宣判
被判刑12年处罚金100万元
广州日报佛山讯(全媒体记者刘艺明)昨日上午,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东医学院原党委书记江文富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江文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对退缴的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5年,江文富在任星海音乐学院、广东医学院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两学院的人事管理及广东医学院的医疗设备采购、基建工程建设、学生饭堂承包等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下属、社会经商人员及合作单位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876万余元。
法院认为,江文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江文富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并退回部分赃款,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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