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物价局、各新闻媒体单位: 我们是兴宁新兴豪庭的业主,现就兴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3月24日签发的《关于协助做好禁止销售超机场限高商品房的函》新兴豪庭出现在名单中,全体业主表示强烈反对和抗议,希望政府各职能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密切关注民生民情,重新慎重考虑实际情况,而非一刀切。期望能得到你们的关注并解决实际民生问题。 一、情况描述 新兴豪庭业主,分别于2013年4月至2016年3月期间,在兴宁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新兴豪庭分公司购买的商住房,从2008年开始建设之初,到商品房验收,至银行贷款,都没有任何关于该小区楼盘超机场限高的传闻或官方明文提示和禁止!从审批到验收,兴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作为主管和监督单位,也从未要求开发商(简称。新兴豪庭有限公司)停工整改!到2016年新兴豪庭已经售过半,而在函中提到的“确保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全是空话。如果真是超高违建为何在楼盘还没封顶时不报道。不阻止而是等售完才出文。如果真是超高违建地税局为何可合法收取我们的税。如果真是超高违建银行为何不用任何抵押就可以办按揭。如果真是超高违建那开发商的预售证是怎么批下来的。又是谁批给他们的。如果超高违建怎样整改?如果政府向机场部队请示调高净高度没批下来我们的财产谁来为我们保证。 我们购房时是一次交清所有费用或通过银行按揭的,国家契税是我们业主接到地税局电话后才自己到兴宁地方税务局缴费的。我们不欠甲方以及政府部门的任何费用,同时己缴纳税收,但迟迟未办理到房产证。现兴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纸文件之下,新兴豪庭正规商品房与小产权房一般无二--禁止出售,禁止转让,禁止过户,不能作为抵押物贷款,已造新兴豪庭业主所有权物无端贬值,这种以一纸文件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显然是不成熟欠考虑的。如此朝令夕改,政府公信力何在? 二、上访诉求方面 为从源头解决问题,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广大业主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如下诉求: 请求在2016年3月25日前购买新兴豪庭的业主办理房产证。严格地讲住建局的发函,已构成对新兴豪庭的侵权。这是物权人在物权遭到侵害后的正当主张行为,明确主张物权回归流通功能。 三、我们有法可依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而制定本法"。第四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四、我们的诉求是合理合法的 军民鱼水情,我们支持国防,驻兴机场部队建设,但是兴宁住建局的有令不禁或开发商的有禁不止,作为普通业主是毫不知情的,更没有渠道知情。实际上,时到今日,新兴豪庭距离机场多少,限高多少,超高多少,要整改,怎么整改,是开发商还是政府部门来整改,有没有整改时间表?住建局并没有说明和解释。而是一纸令文,让平头百姓来承担政府部门或工作人员的失职或渎职的恶果,显然非常不合理,更不合法,我们表示强烈愤慨!! 五、我们现用书面形式 将上诉材料送达递交到:兴宁市党委、市人民政府、市信访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巿国土资源管理局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新闻媒体。 期待得到圆满解决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这是习主席曾经引用的典故。我们相信人民政府为人民。希望各政府职能部门以民为本,倾听民声。 在事件得到圆满解决之前,我们将保持维权行动,将采取合理合法地逐级上访的形式进行维权活动!理性,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也是社会正能量。我们希望军地融洽,军民一家亲,坚信兴宁市委市政府的领导班子有足够的智慧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共同创建文明,和谐的社会! 此致 期盼 兴宁市新兴豪庭全体业主呈上 201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