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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为维护我市道路交通安全,保持路面干净整洁,兴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直高度重视泥头车行驶秩序整治工作,针对一些泥头车在运输建筑材料过程中,未按相关规定加装返板或遮盖篷布,造成余泥渣土沿路抛、洒、滴、漏的行为,经常组织民警开展泥头车污染路面、超载等违规行为的整治行动。在整治工作中要求所有穿越城区路段运载建筑材料的车辆,装载重量必须符合核定标准,严禁超载行为,同时确保无抛、撒、滴、漏才能在城区道路行驶。据统计,今年以来交警大队共查处泥头交通违法行为63起,其中查扣套牌大货车14辆,超载货车37辆,并对超载30%以上的货车司机罚款2000元、记6分。
由于我市目前正在进行南部新城开发,叶塘工业园区和兴平高速正在加速建设中,重点工程建设较多,行驶的泥头车不在少数,交警部门会加大对此类车辆的整治力度,同时希望这些泥头车司机自觉做好相关防护措施,遵守交通法规,抵制污染道路的行为,共同维护我市的卫生环境和道路交通秩序。
兴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大队
2014年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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