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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岀品——再议城南拆迁征地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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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15: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拆迁征地补偿方案(下面简称方案)是否合理,公道,衡量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被拆迁征收人是否满意,起码要得到三分之二的同意才具有可行性。从目前来看,该方案出台后大部分城南村人在抵制,说明什么问题?唯一说明的是这届政府与民争利,鱼肉百姓,不理会穷苦人民的正当诉求。可恨的是部分网民也不理解,从“假  大  空”出发,诋毁城南村民为刁民,我心悲痛啊。胡春华同志已任广东书记,其人正气,亲民,务实,建议村民把这件事整理成材料,通过邮件发送至省委邮箱。也要留意整件事中有无涉及到“土地垄断”,“暗箱操作”,“指定开发”,“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开发有无通过市场公示招标,开发商资质认定,如有的话保留好证据。最后衷心祝福城南村民大吉大利,万事顺心。---------表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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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15:36 | 只看该作者

只有合理才有可能执行,要不就反抗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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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15:36 | 只看该作者
顶上!论坛有你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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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15:47 | 只看该作者
怎么样说明有抵制?现在的方案是怎么样的阿?请告知我在外乡的城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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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15:47 | 只看该作者
怎么样说明有抵制?现在的方案是怎么样的阿?请告知我在外乡的城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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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0 16:00 | 只看该作者
回5楼的问题,你这样问,证明你丝毫不关心,你若想知道,打电话问你城南的亲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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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0 16:04 | 只看该作者
另外说一件事,几年前我看到海燕大桥下的祖屋,挂着大红标语:“伟大的共产党啊!你在哪里?”哈哈哈,看到这样的标语,谁会脸红啊,元芳,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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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17:46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共产党在欧洲,北欧大部分国家才是社会主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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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18:30 | 只看该作者
看来  表哥系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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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22:23 | 只看该作者
我的发表给禁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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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22:34 | 只看该作者
我怎么也不理解,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的公仆,说难听点就是人民养来看家的狗,拉磨的驴,现在怎么狗咬主人,这样的疯狗要杀死换听主人话的好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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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1 03:32 | 只看该作者
征一头牛补一只鸡,老百姓能答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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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1 07:16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当局以为你的牛只会拉屎,他的鸡却会下金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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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1 09:3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当局以为你的牛只会拉屎,他的鸡却会下金蛋。
穷教师 发表于 2012/12/21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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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1 15:37 | 只看该作者
吓家人,还细吓汝到太,吾相吾吓正过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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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1 19:40 | 只看该作者
听说下达通知要拆了,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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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2 13:34 | 只看该作者
顶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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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2 18:27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说的有道理,是个有水平之人。政府出台征地和拆迁的赔偿是否合理,要看被征地者和被拆迁户是不是大部分人都会满意,否则就说明政府赔偿不合理,在从中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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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2 20:54 | 只看该作者
我市在兴宁会展中心举办了一场房屋征收工作专题培训会。市委书记陈略宇、市长谢胜扬亲自担任“老师”,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为与会同志上了一堂生动的辅导课。市委副书记张小奎主持培训会。=======网上却没人知道最新的补偿标准,评估价值,拆迁日期,安居房地点及移交日期,是要拆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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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3 00:11 | 只看该作者
顶楼主,说得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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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3 09:1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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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3 11:59 | 只看该作者
照这么说,拆迁就是政府说了算,拟征求意见稿,就是走形式,最终的拆迁公告是什么呢?请问群里的朋友有知道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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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4 11:34 | 只看该作者
完全无拆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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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4 11:57 | 只看该作者
那个狗日的书记还是个人吗,大伙准备好鸡蛋和石头那狗日的一出来大伙就把这些扔过去,砸死那个狗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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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4 14:55 | 只看该作者
回5楼的问题,你这样问,证明你丝毫不关心,你若想知道,打电话问你城南的亲戚朋友。
表哥 发表于 2012/12/20 16:00


听说不一样而已,九几年那时说得了不少,骗了也不少,我家有祖屋无户口,怕是拆了就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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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4 15:29 | 只看该作者
听说不一样而已,九几年那时说得了不少,骗了也不少,我家有祖屋无户口,怕是拆了就拆了。
ahmatt 发表于 2012/12/24 14:55



   从你角度考虑的话,那么你应该推动不拆,实际上,土地财政已经走尽了,中央早一清二楚,现在也只是还没替代方案之前,地方县市借余温强作支撑,强弩之末而已,从现在的趋势,和媒体的宣扬来看,接下来应该是以逼出存量房为工作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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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4 16:28 | 只看该作者
要支持家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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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1 12:30 | 只看该作者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和规则
(一)货币补偿标准:
1.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 被征收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二)产权调换规则:
1. 选择调换的安置房与被征收房屋原则上按建筑面积1:1调换,价值以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和安置房评估价值互补差价结算。但每户产权调换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00m2(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家征收出让后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并已领取房地产权证的除外),超过300m2的部分只实行货币补偿。
2. 选择的安置房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首层铺面除外)建筑面积20m2内的,按成本价进行结算,超过20m2的部分按市场价进行结算。
3. 被征收人安置房建筑面积包括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本栋房屋的公共墙位、公共楼梯、公共走道及其他公共部分需分摊的建筑面积, 面积以房地产登记簿记载为准。
4. 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先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的,优先选择安置房。
5. 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和铺面,《房地产权证》必须以被征收人的名义进行登记,相关手续由房屋征收部门统一办理,办证税费由房屋征收部门承担。
(三)安置房的位置、建设标准、价格:
房屋征收部门提供A、B两个安置小区规划兴建安置房供被征收人自主选择。
A区宁新安置小区:
1. 本安置小区位于兴城和山河东侧地块(即科技局斜对面,详见规划平面图)。
2. 安置房的建设标准:
(1)安置小区为花园式住宅小区,基本公共设施配套完善。用地面积约56000m2,容积率3.5以下,建筑密度30%以下。底层架空,可供娱乐休闲及配套服务设施使用。
(2)安置房的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电梯房,楼层为十七层半,顶层复式。外立面统一镶贴仿石材面砖、铝合金门窗;套房户型分别为四房两厅,三房两厅,两房两厅,两房一厅。首层铺面可用于产权调换。
(3)安置小区套房、铺面室内均为毛坯房,供电、电话线、电视线、网络线等安装至户外门口,供排水、排污安装至厨房和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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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1 12:34 | 只看该作者
安置房(首层铺面除外)的价格:
(1)安置房的成本评估均价2500元/m2。在安置房交付使用时,如果实际成本均价低于2500元/m2,按实际成本均价结算,计算公式为:楼层实际成本价=对应楼层成本评估价-(2500元-实际成本均价);如果实际成本均价高于2500元/m2,则按2500元/m2结算。
具体楼层成本评估价分别为:
楼层
价格(元)
楼层增加价格(元)
第二层
2100
起价
第三层
2130
30
第四层
2160
30
第五层
2190
30
第六层
2250
60
第七层
2310
60
第八层
2370
60
第九层
2430
60
第十层
2490
60
第十一层
2550
60
第十二层
2630
80
第十三层
2710
80
第十四层
2790
80
第十五层
2870
80
第十六层
2950
80
第十七层
3030
80
备注
第十七层为复式套房
(2)安置房市场价格按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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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1 12:35 | 只看该作者
B区永泰路北面安置小区:
1. 本安置小区位于兴城永泰路北面规划地段。
2. 本区安置房的建设标准:
(1)安置小区基本公共设施配套完善,容积率3.0以下,建筑密度35%以下。
(2)安置房的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电梯房,楼层十二层。外立面统一镶贴纸皮方块砖、铝合金门窗;套房户型分别为四房二厅、三房两厅、两房两厅、两房一厅。
(3)安置小区套房装修标准:内墙、天棚面水泥石灰砂浆抹面后刮普通仿瓷;厨房、卫生间墙裙贴20×30cm瓷砖,客厅、饭厅、过道地面贴50×50cm抛光砖,房间地面贴40×40cm耐磨砖,厨房、卫生间、阳台地面贴30×30cm防滑砖,踢脚线贴13×50cm踢脚线砖;杂房地面水泥砂浆抹面,楼梯步级贴耐磨砖,楼梯扶手用镀锌钢管;套房内用木夹板门,卫生间用塑钢门,入户用豪华铁门,杂房用普通铁门。供电、电话线、电视线、网络线等安装至户外门口,供排水、排污安装至厨房和卫生间。
3. 本区安置房产权调换的办法:
选择调换的安置房与被征收房屋原则上按建筑面积1:1调换,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建筑面积在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范围内不作差价结算;选择的安置房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20m2内的,按楼层成本评估价进行结算,超过20m2的部分按市场价进行结算;每户产权调换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00m2(人均居住面积未达35 m2的除外),超过300m2的部分实行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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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1 13:22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人什么素质?包括我!要想三分之二的人满意,除非太阳城南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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