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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些人还能非法打桩抢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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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 14: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尊敬的水口镇党委书记、园区办甘主任
、范组长、各位委员:你们好!我们将逐级向上反映,现在水口镇布头村低湖一队蓝龙芳,蓝挺芳、蓝振芳(退休老师)三兄弟胆大包天、不顾党纪国法、不顾陈书记得三令五申。去年在老屋前面抢建成功两层楼后,今年在国庆节期间和非节假日夜间非法打桩抢建,现在十一月又开始在夜间打桩抢建了。地点:今年的在蓝春方屋门口,河缇边。去年非法枪建成功的在现在枪建的老屋里面。如果你们都没办法的话,还有公检法部门和新闻媒体。我们一定会支持你们的工作。共同反映到胡春华书记那里去,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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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 17:01 | 只看该作者
兴宁宝地!腰包有货好办事!有钱能使鬼推磨!啥事办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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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 18:23 | 只看该作者
佛岭老街也在拆老屋重建,这里面是城市规划区内,按理是不许可这样乱建的,究竟是谁在违法建设呢?请知情者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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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 18:38 | 只看该作者
按法律规定是不许可这样乱建的,请兴宁市城管大队迅速跟进,也请兴宁住建局对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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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 21:33 | 只看该作者
老屋破败,已成危房,住在危房里,谁考虑百姓的生死?难道老百姓自建新房避险违法吗?政府不应堵,而应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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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 21:36 | 只看该作者
有权有钱就合法!LZ你这个金脑盖不要把屎光嘴对准老百姓,尽管你可能与他们有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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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 21:43 | 只看该作者
北京10月30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29日下午就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和供应体系建设进行第十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是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任务,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努力把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办成一项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德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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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 22:05 | 只看该作者
老屋破败,已成危房,住在危房里,谁考虑百姓的生死?难道老百姓自建新房避险违法吗?政府不应堵,而应导。
晨光的云 发表于 2013/11/1 21:33



    不管是什么房都应该依法依规办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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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 22:15 | 只看该作者
抢建影响不大,与民众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可忽略不计,楼主检举揭发些贪官我是很支持的,在这里做小人就没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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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 23:01 | 只看该作者
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他指出,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群众住房问题。经过长期努力,我国住房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是一项长期任务,还存在着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需求尚未根本解决、保障性住房总体不足、住房资源配置不合理不平衡等问题。人民群众对实现住有所居充满期待,我们必须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解决好住房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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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 23:07 | 只看该作者
兴宁市城区无证商品房近来泛滥成灾,缺乏监管!
最近以来,兴宁城区无房产证的商品房泛滥成灾,经常听到推销无证房产的信息,为什么这些商品房能够建设,是监管不到位,还是其中有猫腻?计算一下还是吓了一跳,以4套一层一栋32套,20多万一套,一栋楼产生的利益有七八百万,除了建筑成本200万以下,纯利就达到600万,的确猫腻巨大啊!难怪有人不牺冒着犯法的风险在做。
希望政府能够做到奉公守法,严厉打击非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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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 23:20 | 只看该作者
不管是什么房都应该依法依规办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长龙 发表于 2013/11/1 22:05



    当危房塌了,命也毛了,讲麦计法。那些法已经成为某些人敛财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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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 23:57 | 只看该作者
当危房塌了,命也毛了,讲麦计法。那些法已经成为某些人敛财的工具。
晨光的云 发表于 2013/11/1 23:20



    如果放弃监管,非法行为更加成为某些人谋取私利的漏洞!放弃了一切监管,危害程度非常巨大!后果严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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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 00:06 | 只看该作者
一般情况下,依据法律人们有权在自已的宅基地上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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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 00:08 | 只看该作者
一般理解抢建都是一些没势力的百姓所为,然后包工头勾结政府过来压迫抢建的人民强行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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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 00:51 | 只看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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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 06:54 | 只看该作者
抢建背后猫腻巨大,杜绝一切非法行为是唯一防止贪腐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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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21:37 | 只看该作者
再次顶出此帖,正是此帖让我想起刚刚看到的一幕,于是用手机纪录了一起非法抢建,感谢楼主路见不平哼一声,维护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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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22:01 | 只看该作者
心理不平衡,你也可以去建,在这里说这说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财之道。你这个所谓的猪,不接地气,不懂的人情事务,只会檫鞋,有什么好处。哪个机构会给屎给你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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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22:33 | 只看该作者
是陈书记批准他可以的,你没有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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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22:43 | 只看该作者
兴宁宝地!腰包有货好办事!有钱能使鬼推磨!啥事办不成!
平静如水 发表于 2013/11/1 17:01



   这个平静如水是不是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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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22:45 | 只看该作者
不这样还能怎么样?谁来保护我们的合法利益?我们的农田这么低价被征收了我们还不能不答应,我们的旧屋被低价拿走我们不能与之谈判,那我们还能怎么样?不把房子做高点预防一下还能怎么样? 谁才是合法谁才是不合法?楼主你睁大眼睛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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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23:01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平静如水是不是梅毒
金鸿大 发表于 2013/11/4 22:43


46货一个,可能还是祖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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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9:28 | 只看该作者
再次顶出此帖,正是此帖让我想起刚刚看到的一幕,于是用手机纪录了一起非法抢建,感谢楼主路见不平哼一声, ...
长龙 发表于 2013/11/4 21:37

长龙你这郫鄙小人装什么蒜,长龙是宁中佛岭社角里人,他所说佛岭街非法抢建的事主讲起来还是他的叔公,我就是那个地方的人事情真象十分清楚,其实事主家因老屋年久失修,前段时间因台风瀑雨造成后排房屋倒塌4间 前排房屋也因年久,墙基下沉、墙面断裂、棚面漏雨。因此他家就想前后面一起改造,把危房改建,事主家怎么就变成非法违建了呢,难道人家就不用房子住了吗,长龙看到事主把危房拆完清好了地基准备重建,人家建都还没建,他就在网上撒布佛岭街老屋重建属违法建筑,没有报建的。特地叫来城管的来管,大家想一想,他家危房倒塌的已经倒了,旧房拆的已经拆了。人家都没房子住了,人家又不是霸地方抢建,如是原地方重建他也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就不准建。那想要人家怎么办。经长龙一投诉,城管真的就说暂时不能建,要去办报建手续。办手续大家都知道要花费时间,还要交很多费用。在自己合法的房屋地重建怎么就变成非法违建?大家评评理这畜生的心黑不黑,还敢在这里装好人。说到这里估记大家都会想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他是有目的的,他是想如果事主手续办不了,这地方就建不成。那就是他的了,因为他爸很有钱正想购卖周围的房产地皮搞投资。这样的人心黑不黑。还装好人。我本人对违建来说,因霸占集体土地抢建,这样的才能算违建,政府应该管一管,不能凡建房没办手续就不能建,人家危房旧房改建应当允许,因为这是人民的生活需要。农村没有房产证的老房很多,由以没有房产证办手续就办不了。建议政府要为人民服务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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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23:24 | 只看该作者
再次顶出此帖,正是此帖让我想起刚刚看到的一幕,于是用手机纪录了一起非法抢建,感谢楼主路见不平哼一声, ...
长龙 发表于 2013/11/4 21:37


长龙是宁中佛岭社角里人,他所说佛岭街旧房重建是违法建筑,其实事主就是他叔公,我就是附近的人,这事情我很清楚,事主家因前段时间台风瀑雨老屋后排倒塌了4间,村委是有记录的,前排也因年久墙基下沉,墙面断裂,楼面漏水,想以后排一起重建 。老屋刚拆完,长龙就在网上撒布人家老屋重建是违建,带城管来管,城管接到投诉真的就来人叫事主暂停,先办手续,这下人家房子倒的倒了,拆的也拆了,城管不让建,住都没住了真惨阿,可长龙他发帖说他看到这种情况硬肚皮都笑到痛。

长龙 发短消息 长龙 当前离线 UID108837 帖子222 主题1 阅读权限50 在线时间203 小时 注册时间201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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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员   帖子222 32  发表于 2013/11/5 00:15 | 只看该作者

还台风暴雨的!地基不实的!笑死周围的人了,你大概看不见大家笑地肚子都痛,作作文章骗人还行,你能当真就实在是笑死人了。

原文来自:兴宁A8 http://ms.xna8.com/thread-236018-1-1.html长龙以人家的痛苦,他却是取之为乐,这畜生心官黑不黑!在这里还允当好人造声势欺骗民众,无耻之极!大家都知道办手续证件要齐,还要花时间,再花钱。难道自家原老屋改造,又不是霸占集体土地抢建,这也属违法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这种法。人们也许会想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他爸很有钱,正想购买周围的老房产、地皮搞投资发财。他白天打着横梁美梦:农村很多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如今没证的就是非法房产,事主家办不了手续房子就建不成,那地基就以统一规划为由顺理成章就是他的了。这不是明抢吗。事主家还是军人家属,可军人家属又如何,说不让建就不准建。衣吃住行人生大件事,可人家现在没屋住要他们怎么办,大家评评理,长龙家心黑不黑,真他妈猪狗不如。我就看不惯要打包不平。我建议政府:像危房老屋重建,人民建得起,就要允许他们建,既是旧貌变新颜,又适应新城市新面貌,也是人民的需要,以为人民服务为原则,不能以霸占集体土地抢建相提并论。农村老屋没房产证的重多,不能以证件不齐为难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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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7 09:10 | 只看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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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7 09:20 | 只看该作者
长龙是宁中佛岭社角里人,他所说佛岭街旧房重建是违法建筑,其实事主就是他叔公,我就是附近的人,这事 ...
26565713 发表于 2013/11/6 23:24



   对付这种人有时就是要强来,抓紧建了。城管来了就带着他们到老屋去,如果他们敢一起住的话,我就不建(反正就是一哭二闹三上吊)。一来二去半个多月就弄好一层,建好一层后他们想管也不去了。。。我们村里去年也有人家里建房子碰到邻居不安好心的,不过后面还是建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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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18:14 | 只看该作者
请别为了死人恩怨在这里乱喊好吗?没素质低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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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18:15 | 只看该作者
凡是背后都有因素,一些老百姓这样做自然有苦衷,你这样乱说是错的,我代表世界鄙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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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18:52 | 只看该作者
长龙打着守法的幌子成自己目的,什么阴险,这类人心肝十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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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9 00:41 | 只看该作者
长龙打着守法的幌子成自己目的,什么阴险,这类人心肝十分比。
老猴 发表于 2013/11/8 18:52



    蠢货!不知道你是不是老猴123,真为你脸红,什么都不知道就乱发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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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9 17:19 | 只看该作者
做人要坦荡,最鄙视你这种背后捅刀的小人,你也太把自己当东西了,居然扯出了省委一把手的大旗。恐吓我们那些基层干部吗?我们干部工作的目的是什么?就是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而日求三餐,夜求一宿。是老百姓最基本的需求。很多地方政府还出钱帮助人民建设住房,你看到是不是要吐血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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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1 16:21 | 只看该作者
长龙你这郫鄙小人你有几厘几毫,还路过看到,以为人家不知情装傻,这事连阴间都知,事主家神告诉他们说:“孩子不用怕,不用理他们免得搞脏自已的手,他们是在造孽,把这些人的名字一一告知,看他们的罪孽有都深,我们会一个一个抓他们到十八层地狱让他们好好反省反省的”。外人也许不信,约要人不知,除非已莫为,你说你是路过的外人,那人家说你你当真干吗?这不是应了:此地无银三百两吗!当事人巩怕不由你不信,大番薯,都6-70岁了,不知好歹,本应带领青年发奋图强,建设家园,可你不知羞耻,连啊叔家都敢害。带领一家人鸡剂脚下来爬,蛇鼠一窝再加发瘟鸡真够毒的,惯老人了联亲属都敢害,这样害人是有报应的!那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举得越高砸得越重。闹得越大,越多人知道你们的丑恶嘴脸,伪装的化皮就拔得越净,你今后如何还有脸面见佛岭父老乡亲。你们不要认为人家注册那么多马甲,其实事主都不知道那些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大侠小侠是怎么冒出来的,正所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代事主谢谢大家了。听讲你们佛岭“三帝慈”好灵啊。惯眼红人家,会血压升高急火攻心的。要想发财,人人都要积德行善,天不是麻饼!!!改恶从善,才是你们的唯一出路。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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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1 18:03 | 只看该作者
管岭村永兴钢材内为什么还能违章搭建,管岭村委吃什么的,廖书记。再不制止就枚州电视台了。民生820也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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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2 18:59 | 只看该作者
佛岭社角里的笑名叫长工的那个人,在网上化名为长龙,他伙同女婿和个别社员,眼红人家硬什分做吴得,人家大开发商小开发商都是开发商,任可以随便欺负小开发商,你怎么知道人家开发的房就不好呢,政府有质检部门,好不好也轮不到你说。全市小开发商成千上万,他们都是在建设美好兴宁添砖加瓦出一份力量。长工你有什么目的要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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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2 19:28 | 只看该作者
城内非法建筑非常多,都是城监工作人员勾结一起。。。。。。,住建局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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