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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记者陈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通告称,标示为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的盐酸洛贝林注射液等20批次药品不合格。相关企业已被要求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根据通告,不合格药品情况为: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6个批次盐酸洛贝林注射液,临江市宏大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101、160802的根痛平胶囊,长春万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的根痛平胶囊,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50401的复方胆通胶囊。不合格项目包括pH值、装量差异、水分、性状。
食药监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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