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兴宁市城建管理大队,兴宁市安全生产管理局、兴宁市住房和城乡管理局的领导:
您们好,我是来自兴宁市偏远地区普通的一员,姓陈,今年33岁,电话号码13059539210。
事情原因如下:因考虑小孩读书问题,方便老人照顾,不得已拿出全部全家人毕生的积蓄,于2013年在东风市场文峰桥景福楼(爱丁堡幼儿园附近)买房,当时买房时楼高6层,开发商杨先生(电话号码13302784998)并于告知楼层未完工,还会加建8、9楼。
我们好不容易买了房,以为就此可以安心工作,把房贷还完。2016年5月5号前后,开发商杨姓人员,无故加建楼层,此做法有三点违反初期设计楼层要求:
1、开发商没有征得全体业主的同意,私自加建倒卖,此卖房的钱归谁?
2、楼体结构在兴宁市住房和城乡管理局批准的六层,施工要求的地基和大梁也是六层的配备。无故加建肯定会对楼体结构破坏,楼体大梁超出负荷,整栋楼使用寿命缩短,没有经过上局领导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属于违法建筑;
3、楼梯过道原先设计的是6层,本来就很狭小,增加楼层和人员必会造成过道堵塞,尤其是发生偶然性的自然灾害。
基于以上3点,请上局领导能够重视违法建筑,还大家一个安静住宿环境,避免一些人在利益面前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景福楼全体业主代表
2016年5月12日
补充内容 (2016/5/12 15:39):
第四句话有错,改为“是并未楼层未完工,还会加8,9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