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略宇谢胜扬等市领导参加评审会
2月24日,省住建厅与我市在会展中心联合组织召开了《兴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0—2020)》审查会(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应邀的专家以及省直有关部门、梅州市城乡规划局负责人在实地踏勘的基础上,认真审阅通过了《规划纲要》,并提出了完善修改意见。市委书记陈略宇,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谢胜扬等市领导参加了评审会。
据了解,兴宁市现行的城市总体规划(2000—2015年)于2000年开始编制,至2003年完成。随着发展环境的改变,兴宁市现行的城区总体规划已不适应发展的要求,为此我市于2009年决定进行总规修编,并于当年11月在全国范围内招标,五家设计单位参与了概念规划设计竞标的前提下,具有甲级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深圳市城市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中标。我市总体规划修编,经梅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请示省人民政府。按照省住建厅经过邀请有关专家对兴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15)实施评估报告和强制性内容修改论证报告进行审查后,同意其作为总体规划修改的依据的意见,我市组织编制单位认真开展了总体规划的修改工作。最近,完成了《规划纲要》的编制。 这次审查会上,来自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地理研究所、广州城市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深圳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梅州市城乡规划局编研中心的专家,以及省住建厅、省经信委、省国土厅、省交通厅等单位负责人,认真听取了编制单位关于《规划纲要》的情况汇报。本轮总规修编,是我市在新的起点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广东“双转移”战略实施以及鹰梅铁路等重大项目建设的机遇、探索粤北欠发达地区城镇化和城乡统筹、经济转型和产业振兴的创新型工作和实践。《规划纲要》主要分文本、图集、说明书三大部分。其中,文本包括《总则》、《发展目标与策略》、《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等不17章,图集主要包括城市功能区划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等,说明书主要包括发展条件综合分析、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规划区城乡一体化规划、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等四部分共33章。 审查组认为,《规划纲要》内容全面,层次分明,其城市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发展规模和方向比较合理,较好地体现了兴宁的自然人文特色,内容深度达到了《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关于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要求。专家组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纷纷发表意见。经过深入讨论和综合,专家对《规划纲要》提出了进一步凸显兴宁的人文优势和城市特色,做好与上层次规划及相关规划的衔接,深化综合交通研究,结合地形地貌进一步完善市域东部路网及中心城区路网结构,加强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系统规划等意见建议。 在评审会结束之际,陈略宇作了简要的讲话。他对专家组和上级单位的关心重视,以及编制单位近两年来付出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谢。他强调,专家组所提出的意见对于进一步完善《规划纲要》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并希望编制单位认真消化吸收,融入到规划当中并不断完善,在下一步工作中充分体现出来。 (黄佑鹏 林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