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再说 发表于 2014/10/28 17:39

农村医疗保险

你好,我父亲买了兴宁的农村医疗保险,因在兴宁人民医院检查出食道癌症晚期,医生建议广州治疗,现在广州军区总医院住院)做手术,治疗费用10多万元,请问费用怎么报销?需要什么手续和资料?报销比例是多少?盼回复,谢谢!大病救助这个政策是怎么样的(黄先生)

A8再说 发表于 2014/10/28 17:39

黄先生:
   根据梅市府69号第三十一条 参保人因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需由个人先垫付现金,出院后持疾病诊断证明书、费用明细清单、收费收据的原件及本人邮政存折,在出院之后三个月之内到参保地的镇(街道)人社所办理报销申报手续。(2)市外就医住院总费用减去1000元起付金和自费部分,剩余费用按50%比例报销。(3)按政策报销后自付费用超过前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上的部分后(2014年度为18699元)可纳入大病保险报销。
            

            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4年10月27日

生死树 发表于 2014/11/8 21:10

医保好处多

自由飞翊668 发表于 2014/11/9 11:34

这可是新时期共产党给予老百姓最大最实惠的福利。

自由飞翊668 发表于 2014/11/9 11:36

这可是新时期下共产党给予老百姓最大最实惠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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