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8/3 10:23

平远出台奖励办法打造“休闲胜地、生态慢城”

  为全力打造“休闲胜地、生态慢城”,近日,平远县结合实际正式出台《平远县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办法》规定,县财政每年安排500 万元设立专项旅游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旅游策划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宣传推介、人才培训等。其中,凡评定正式挂牌营业的五星级旅游饭店,一次性可获奖500万元。
  该县规定,凡完成辖区内旅游景区规划编制并通过评审的镇,每个镇或项目可获规划奖励5万元。经县旅游工作委员会确定的重点意向性旅游项目,可配套5万元的前期工作经费,用于项目策划包装与推介;待落实投资主体,项目启动实施后再给予2万元奖励。对新上的旅游重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投资单位10万元奖励;对新建完成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旅游重点项目,每户企业可获3年20万元贴息资金。对成功实施有效推介平远旅游形象的重大创意策划,可获奖1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3A 级以上的旅游区(点),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5A级20万元,4A级10万元,3A级5万元。对评定正式挂牌营业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游饭店,分别一次性奖励500万、100万和20万元;对引进国际、国内50强酒店管理集团品牌并当年冠名营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和20万元。
  另外,该县还对“引客入平”的旅行社,新创的特色小吃和风味菜肴,农家乐,标准化农业观光园,旅游从业人员队伍,旅游商品经营和产品开发等也作出规定,给予20万至1000元不等的奖励。
  (朱双玲 李潘)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平远出台奖励办法打造“休闲胜地、生态慢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