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610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兴宁市坭陂法庭成功化解一宗百余农户涉案合同纠纷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2/28 18:5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延伸服务实现四方共赢兴宁坭陂法庭成功化解一宗百余农户涉案合同纠纷

  兴宁市人民法院坭陂人民法庭积极开展判后延伸职能,主动服务三农。近日成功化解了涉及106户农户的系列鱼塘承包合同纠纷案,妥善处理一起涉农集团诉讼争端。
  2000 年和2003年12月,曾×辉分别与曾×祥等106 户农户签订承包合同,承包位于兴宁市刁坊镇三潭村二断片、官田垄两处鱼塘共计18.5亩,承包期分别为10年、8年。2007 年下半年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2008年8月间,曾×辉将曾×祥等106户农户告上法庭,以106 户农户违约将讼争的上述地段的18.5 亩鱼塘转包给广东新丰盛有机种植公司经营为由,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被告等人所签订的鱼塘承包合同,并要求被告赔偿建房费用等各项损失合计8万元。当106 户农民接到起诉状副本后,情绪非常激动,认为他们已与曾×辉就鱼塘承包达成了口头解除协议,并退还了2007 年下半年度的承包款,他们才把鱼塘转包给广东新丰盛有机种植公司经营。于是他们采用不答辩、不到庭等消极态度应诉,造成法院审判工作非常被动。因案件涉及众多农户利益,还涉及兴宁市招商引资企业——广东新丰盛有机种植公司的经营发展,一旦处理不好,极易引发群体事件。因此,坭陂法庭组成精干审判力量,认真分析研究案情,精心安排各项应诉工作,排除各种阻力与困难,多次深入到现场勘察测量,耐心走访农户调查核实,宣传和解释法律,充分取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
  此时,承包人曾×辉因拖欠兴宁市刁坊镇人民政府承包给其的另一片鱼塘的承包款,被刁坊镇人民政府告上法庭,曾×辉又反诉刁坊镇政府赔偿其经济损失50 多万元,一系列案件集中在一起,诉讼越来越复杂。而作为原告与被告双重身份的曾×辉不肯接受任何调解。坭陂法庭只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了一审判决,曾×辉在这一系列鱼塘承包合同纠纷案中均败诉。
  一审宣判后,坭陂法庭的法官不失时机对曾×辉进行判后释法,针对其诉讼请求逐一作了详细的法律解释,指出由于其不懂法,以自己的方式去处理合同纠纷才造成违约,让曾×辉官司输得明明白白,心服口服。
  这些案件虽然办结了,但法庭考虑到这一系列鱼塘承包还遗留很多后续问题,案结事未了,必须妥善解决好。因此,坭陂法庭积极开展判后延伸职能,配合刁坊镇政府与各农户、曾×辉沟通协调,从各方利益中寻求最佳的平衡点。在坭陂法庭法官的主持下,曾×辉与刁坊镇政府、各农户之间就解除鱼塘承包合同达成了协议,对解除鱼塘承包合同后的补偿、鱼塘里鱼的处理、鱼塘的附属设施归属等遗留问题一一解决好。坭陂法庭的法官还帮助三方进一步厘清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关系,农户的经济收入提高了,承包人的损失得到了补偿。同时,刁坊镇政府为继续壮大广东新丰盛有机种植公司的经营,进一步引进该企业扩大投资规模,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稳步发展,将收回的60.4亩鱼塘连同各农户转包的18.5 亩鱼塘全部交由广东新丰盛有机种植公司经营管理,实现了外来投资企业、各农户、承包者、镇政府四方共赢。
    (刘映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17110913号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11/20 09:42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