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机(电)动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兴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按照《兴宁市公安局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兴宁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兴宁市公安局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全方位推进机(电)动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持续开展机(电)动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联合各镇(街)、派出所开展机(电)动摩托车交通安全宣传、整治、劝导统一行动。 ▲走进街道店铺开展宣传(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 ▲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及查处学生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经统计∶4月1日至21日,共查扣无号牌摩托车326辆(其中摩托车改装排气管“炸街”6辆),查处无证驾驶摩托车290人(其中查获学生无证驾驶61人)、行政拘留4人,酒后驾驶摩托车56起,未佩戴安全头盔131起、超员载人37起、逆向行驶16起、闯红灯25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20多起。 二、高频推进“送考下乡”便民活动 ▲4月20日在刁坊镇开展“送考下乡”活动。 兴宁市自“送考下乡”开展以来已有34300名群众考取了机(电)动摩托车驾驶证。 三、不断拓宽“带牌销售”服务面 ▲4月21日在黄陂镇岗背新增一家“带牌销售”点。 目前兴宁市“带牌销售”点有30家,“带牌销售”机(电)动摩托车总数10942辆。 交警提醒: 随着“送考下乡”及“带牌销售”便民措施的不断深入开展,实现为民服务“零距离”。请还没有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群众,要在“送考下乡”的便利中尽快申请考取,在购买机(电)动摩托车时要选择牌证齐全的车辆,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在驾乘机(电)动摩托车时要做到“有牌证、戴头盔、不超员、靠右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