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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起,梅州医保个人账户可代缴父母、配偶、子女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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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18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市医保局获悉,12月19日起,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在梅州城区税务部门前台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父母、配偶、子女缴交城乡居民医保。

参保人可携带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税务窗口、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江区税务局环市路办税服务厅、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江区税务局富奇路办税、梅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线下缴费。除梅县区、梅江区外的其他县(市、区),也将于近日全面开通该业务,请参保人关注各县(市、区)最新通知。

市医保局提醒广大市民,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只剩下13天,为切实维护自身医疗保障权益,避免出现漏缴、断保,请未参保的市民在12月31日前办理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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