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交通安全,事关国家未来和家庭幸福。为回应代表委员关切,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学生上下学途中安全,兴宁市检察院主动联合兴宁市公安局、兴宁市教育局开展未成年学生违法驾驶机动车专项整治。经过两个月的教育、惩治、整改,涉学生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学生违法驾驶机动车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教育部门通过签订交通安全工作责任书、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等方式,督促各学校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各学校组建交通整治行动工作小组,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并通过专题家长会、签订安全承诺书、安全提醒等方式,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召开主题班会 1105 场次,强化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各学校在全面摸清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的基础上,加强上下学时段排查劝导,警家校齐抓共管,督促109名学生整改,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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