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兴宁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梅州市委的部署要求,团结带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推动“一城一廊一带”发展格局渐次成形、“工贸新城·智慧兴宁”建设迈出坚实步伐,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五年来,兴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建设坚强有力。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平稳,全市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两个维护”更加自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完成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镇(街)党校和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打造各领域市级党建示范点47个,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84个,标准化建成493个村级活动场所,党的建设质量不断提高。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镇村换届工作顺利推进,五年来共任免科级干部1191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加强。严格执行省委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持续巩固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成果,五年来共立案1363人,党纪政务处分1225人。落实落细基层减负、巡视整改工作,实现本届市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好的政治生态激活发展新动能。截至今年,预计兴宁市地区生产总值从2016年的156.2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192.2亿元、年均增长3.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95.6亿元增长到107亿元、年均增长6.7%;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6年的18270元增长到2020年的23365元、年均增长6.34%。预计2021年实现固定资产投资87.1亿元、五年累计完成43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65亿元、五年累计完成52.78亿元。
(兴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