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兴宁市检察院走进齐昌中学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增强学生法治观念,帮助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共护学生平安成长。 “哪位同学可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整地背诵出来?”授课中,兴宁市检察院检察长彭宙首先引导学生回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索《民法典》第1条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其中的寓意。随后,彭宙从“人与自然”“人与城市”“人与网络”“人与人”四个方面,用生动的故事和鲜活的案例,深入浅出地阐释如何身体力行地实现国家、社会、公民层面的价值,并结合学生年龄特点,给予提醒,加强学生的防范意识。 活动期间,兴宁市检察院还向该校赠送了一批法律书籍,为学生搭建起学法、懂法的阅读平台。
(梅州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