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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兴宁市“行政争议诉前调解中心” 在兴宁法院挂牌成立。这是我市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一次全新尝试,标志着我市行政纠纷多元化解开启了新篇章。梅州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利珍,兴宁市委副书记何志平,兴宁市人民法院院长周展明,兴宁市司法局负责人等参加了揭牌仪式。
据悉,兴宁市行政争议诉前调解中心是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由市人民法院和市司法局牵头成立,从有关行政机关、律师中择优选任调解员,对法院委派的行政案件进行诉前调解,促使各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就行政争议达成和解协议,从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转变。该中心的成立有利于促进行政争议有效化解,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初始阶段,有利于实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王利珍希望兴宁法院要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不断深化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全面提升行政司法服务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何志平指出,成立调解中心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的重要创新之举,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有利于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要以调解中心的成立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调解中心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群众利益,为我市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兴宁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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