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省委、省政府在广州召开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隆重表彰2018—2020年度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其中我市3个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获表彰。 会议强调要持续深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营造奋进新征程、创造新辉煌的浓厚氛围,持续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工程,面向城乡基层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扎实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提质增效,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夯实思想基础、注入强大动力、强化价值引领、培育时代风尚、筑牢文明根基。 大会共表彰了6个省文明城市、78个省文明村镇、64个省文明单位、30户省文明家庭、35所省文明校园、10名省道德模范和10名省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其中,梅州市兴宁市龙田镇被授予广东省文明村镇;中共兴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兴宁市监察委员会和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被授予广东省文明单位。
(兴宁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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