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梅州市人大调研组到我市开展《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立法评估调研,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秋宏、市政府副市长潘启东等参加调研。 梅州市人大调研组一行深入到神光山国家森林公园,现场察看焚烧祭祀、宗教用品集中处理点建设情况,详细了解《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据了解,《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目的是加强森林火源管理、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条例自2017年3月公布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市火源管控得到有效管理,森林火灾案件大幅度较少。 座谈会上,潘启东向调研组一行介绍了该《条例》在我市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林业、应急管理等部门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责,对《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梅州市人大调研组表示,将把此次调研收集的意见进行综合讨论、认真梳理,补充完善,以便修改的草案更具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为将来全市森林火源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兴宁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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